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就连诈骗分子的犯罪手段都在以让人难以察觉的形式“悄悄内卷”。你是否曾面对“高薪兼职招聘”而疯狂心动,但实则需要提前交费?面对当前各种骗局不断“变异”,我们要冷静辨别真伪信息,积极从有关案例中汲取前人经验。抵制诱惑,拒绝不合理的“超前消费”和“冲动消费”,不因眼前之利掉入诈骗分子的陷阱。培养健康的生活态度,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让不法分子无机可乘。近日,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科技与人文面对面”工作室举办以“慧眼识骗,警惕陷阱”为主题的线上学术沙龙活动,帮助同学们更好地增强防骗意识,树立理性科学的消费观。
邀请嘉宾:
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闵琪
主持人:
电信网络诈骗的前世今生
电信网络诈骗由来已久。最初的“诈骗”属于金融类诈骗,出现在金融业比较发达的西方。庞氏骗局是金融诈骗的始祖。而如今将诈骗和通信网络联系起来的“电信网络诈骗”,最早则出现在中国的台湾地区。20世纪90年代,一些人利用心理画像技术编造了第一代“话术本”,逐渐形成了“电信网络诈骗”。随着我国大陆市场进一步扩大,两岸之间的经商往来日益频繁,大陆地区的一些人员也堕入电信网络诈骗的团伙,形成了我国大陆第一批原生诈骗分子。在当时,大陆地区对诈骗犯罪仅仅进行一些象征性的处罚,诈骗分子也借势滋生起来,从东南沿海一直扩散到内地省份,从冒充公检法诈骗到各种花样繁多的诈骗手段,电信网络诈骗逐步发展到今天较为猖獗的地步。
此外,之所以总是有人上当受骗,我认为这其中的部分原因是骗子能够精准掌握人们的普遍痛点——焦虑。根据日常工作中的观察,我总结了产生焦虑的一些原因:想捡钱、想生钱、想挣钱、想省钱、想借钱、想要爱、想助人、想当然、想不到、想省事……骗子就是根据这些痛点采取了有针对性的诈骗手段。
公安机关的对策之一是“我打”。2016年之前,电信网络诈骗的作案团伙和整个链条都在我国境内,因此可以通过追踪通信或网络信号,落实犯罪分子的位置再进行逮捕。在全链条打击的要求下,公安机关不光要追回被骗走的每一分钱,还要将组织者及各层级的违法犯罪人员绳之以法。慑于我国强硬的打击力度,诈骗分子开始前往缅甸、菲律宾、泰国等境外国家建立诈骗窝点,继续诈骗中国大陆的同胞。诈骗分子并不以当地人为诈骗对象,甚至会在当地完成消费、税收等环节,给当地带来收益。因此当地人对诈骗团伙的容忍度非常高,给我国公安机关的出境打击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困难。
公安机关的对策之二是“我再打”。犯罪分子虽然窝藏在境外,但他们势必要先跟受害者建立联系,再将诈骗所得钱财转移到自己的账户中,由此形成了诈骗分子的两条主要线路。切断这两条线路也就是打击“两卡”犯罪,“两卡”是指手机卡和银行卡。在前几年刚刚开始断卡行动时,公安机关面临着非常大的挑战。在打击诈骗团伙的行动中,除了要携带常规的警具,还要开着卡车和铲土机来没收手机卡和银行卡。近年来采用这种方式的诈骗案件越来越少了,但还是会有人在高利润的吸引下铤而走险,为犯罪分子提供手机卡和银行卡,也不乏大学生参与其中。
公安机关的对策之三是“打防结合”。目前的电信网络诈骗形式多样,还在不断演变。公安机关也因此转变思路,打防结合,将应对重点放在防范诈骗上。如果能够提高个体的防骗意识和能力,相信诈骗案件发生率会逐渐降低,公安机关的打击压力也会随之减轻。
首先,牢记“不可能三角”原理。防范诈骗中的“不可能三角”原理包括三个条件:第一,简单的;第二,赚钱;第三,陌生人。这三个条件是不可能同时成立的。即当陌生人告知一个所谓“简单”而又“赚钱”的事情,我们就需要警惕骗局的出现。牢记“不可能三角原理”,学会从各种各样的迷惑表象中看清骗局的本质。
其次,坚持不输密码底线。当钱在账户之间流转时,必须要经历的一个过程就是输密码。当我们站在输密码这最后一道关口时,务必仔细慎重地考虑,确保使用了安全的浏览器并且登录了正确的网址。在不确定的情况下,一定不要输入密码,警惕落入骗局。个人信息是互联网时代的宝贵资源,却无法实现完全被保护。就个体而言,可以通过不使用来路不明的软件、不对软件开放所有的权限、网购不登记实名等方式,尽量保证自己的个人信息不通过非法渠道被泄露。
最后,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国家反诈中心”APP具备国家最新的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运用国家最先进的算法实时监控着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涉嫌诈骗的网站、机构和电话等。一旦和它们发生联系,后台会第一时间提醒手机用户可能存在诈骗行为。因此我建议除自己外,还要发动家人朋友安装使用“国家反诈中心”APP,准确填写信息,启动“诈骗预警”功能,为反诈再添一件防护衣。一旦遭遇诈骗、损失财产,无论数额多少都要进行报案处理,并协助警方开展报案后的一系列流程,例如录笔录、提供截图和转账记录等。
消费观与消费主义
消费观与消费行为
在当下语境中,我们经常使用身家、存款、豪车、豪宅等符号化的内容表现财富。当我们从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消费观与消费行为时,“消费”一词的语境已经发生了变化。
消费观是指一个人对消费的态度与观点。一方面,我们需要分析消费观是感性的还是理性的。例如一款新手机上市,在广告的渲染下会有人追求爆款、新颖而冲动消费,而理性的消费者会不断地比对数据、调研用户消费体验,“只选对的不选贵的”。另一方面,我们需要分析消费观是关注现在还是未来,是选择当下的消费和满足,还是寄希望于长远的自身成长。
如果我们观察不同阶段学生的消费行为将会发现,相较于本科生,研究生的消费行为表现出三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多,研究生所掌握的金钱普遍会比本科阶段更多,对于金钱的支配能力也高于本科阶段。第二个特点是广,学术、出行、餐饮、娱乐等方面的需求增多,支出范围更广。第三个特点是大,研究生的消费水平,即支出金额普遍要高于本科生。
今天的消费与过去相比,最大的不同在于支付方式的改变,即由纸质货币转向电子支付。在2021年有关中国大学生群体支付方式的一项调查中,使用微信和支付宝的大学生占96%。相较于纸质货币,电子支付方式缺少实感和痛感,影响了很多同学对自身消费能力的判断,是当前消费面临的最大问题。
消费主义时代借助符号以彰显青年人的特质,但身处其中的我们是否真正找到了自己所谓的“个性”?我们追求自由的天性是否正在被利用?针对有些文章持有的“好看的女孩自带烧钱属性”一类论调,我们应当进行辨别和反思——自带烧钱属性是否构成好看女孩的必备条件呢?在中国人的价值追求中,所谓“好看”的标准是“腹有诗书气自华”。而所谓的“自带烧钱属性”,其实质是消费主义营造的符号消费的标志之一。例如凭借护肤品、服装配饰等标签化的符号对女性进行评价,却忽视女性自身的人格修养、学识能力。马克思认为,商品拜物教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被物与物之间的关系所取代,这与当今消费时代的语境无不契合。
我们可以自主规划消费选择。在大促期间,通过购入零食、服装、盲盒,我们得到了即时的满足;也可以购入书籍,通过投资未来的行动获得长久的满足。投资当下给予我们短暂的快乐,而投资未来才会使我们获得有意义的成长。对于自身未来的投资或许是做出理性与科学的消费选择的第一要务。
价值是人的价值,而不是商品所代表的价值。价值在人的成长中体现,不只在于商品带来的满足感。绿色消费和适度消费是我们面向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面向自身的成长与发展做出的消费选择。
(钟桂华 朱荣 于晓晨 吕璐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