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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提出,新时代里、新征程中,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面依法治国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又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以全面依法治国引导新发展格局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功能,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保驾护航。
以全面依法治国保障科教兴国战略实施。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而科技与法治之间存有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其中,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必须服务于科教兴国战略,要运用法律手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要通过基础立法完善科技创新体系;要借助科技法律体系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以全面依法治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法治是民主的保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要以坚实的法律制度加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载体和运行机制,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积极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以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建设法治中国,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此,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实现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以全面依法治国促就社会主义文化新繁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必须正确而充分发挥法治的促进和保障作用,重点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建设,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法治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
以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和改善民生。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实现共同富裕目标,要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完善就业、分配、公共服务领域法律体系,健全社会保障领域法律体系。同时,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充满活力、平安健康的法治环境。
以全面依法治国引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而法治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的重要保障,要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要持续强化生态环境司法监管效能,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与稳定;要有力推进生态环境司法治理,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共建人类美好家园。
以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为此,要坚决运用法治方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加快建设国家安全法治人才队伍,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重要保障;要积极运用法治手段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化解社会矛盾,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以全面依法治国开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新局面。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要求。贯彻依法治军战略,必须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提高国防和军队法治化水平,将党的领导贯彻到军队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领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
以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推进祖国统一。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不容忽视的基本要求。因此,要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坚持依法治港治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要坚持运用法治力量打击“台独”势力,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
以全面依法治国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始终坚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外交政策宗旨,致力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因而,要统筹好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正确处理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的辩证关系,全面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综合运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提升中国法治国际话语权,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以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是围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战略目标的两大重要战略举措,二者辩证统一。其中,全面依法治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重要保障。因此,要建设更加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国家法律法规,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也要坚持运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来管党、治党和建党。
(迟方旭,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蒋沁玉,法学院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