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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恩大学 - 《仰恩大学报》

《仰恩大学章程》获核准公布

作者:学校办公室    
2022-10-31    

  本报讯 109日,福建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同意仰恩大学章程修订的批复》(闽教法〔202222号),正式核准《仰恩大学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这标志着我校在依法办学和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民办大学的征程上又迈出了重要步伐。

  学校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本轮学校章程工作非常重视,先后印发系列文件提出指导意见。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办高校章程修订工作规程(试行)〉〈福建省民办高校章程修订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闽教法〔202130号)精神,学校董事会和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章程建设工作,成立了章程修订领导小组,林惠董事长任组长,何宏舟书记、许总代理校长任副组长,全面领导和推进学校章程修订工作。在章程修订过程中,学校严格按照上级的程序要求和修订内容要求,积极汇聚全校师生员工与广大校友的智慧和共识,历经调研起草、事先公告、教代会讨论、校务会审议、党委会同意、董事会审定,并征求泉州市教育局意见,报送省教育厅,经过三轮审核,《仰恩大学大学章程修正案(核准稿)》最终于10月通过省教育厅核准。

  核准通过的《仰恩大学章程》包括序言和正文两部分。正文分为十一章,包括“总则”“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范围”“党的建设”“决策机制”“管理体制及组织机构”“监督机制与民主管理”“教育教学”“教职工和学生权益” “资产与财务管理”“变更与终止”“附则”等,共计85条、9700余字。

   学校将以《仰恩大学章程》的核准为契机,认真抓好学校章程发布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并以章程作为办学治校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朝着“依法办学、从严治校、争创一流、再铸辉煌”的办学目标阔步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