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关于防止新冠肺炎疫情通过交通运输传播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驾押人员一周四检要求(二、四、六、周日或下周一),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频次要求。
2、9月份2辆车营运证年审,请采运车队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同时将车辆外观、反光贴、接地带(须含配重块)、安全设施、灭火器、罐检报告等不合格项进行维修或更换。
3、电子运单须规范填写(包括途径路线、卸货地、数量等),下单前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后再下单。每辆运输车每月必须保证3次以上运输任务(电子运单次数)。
4、9月-10月有办理通行证的50余辆车需要到车管所验车,请相关部门及时对不合格的车辆轮胎、视扩灯、反光贴、灭火器、安全设备设施、标志牌等进行维修更换。
5、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危险品车要增加主动预防功能,设备到位后将陆续通知各车队进行安装。
6、要求各车队加强对驾押人员的安全教育,不得出现超速、超装、疲劳驾驶的行为,不得叠放钢瓶。
7、GPS设备信号、摄像头出现问题,及时联系车管办协调维修,不得出现无监控信号的情况出行。
8、驾驶员插GPS卡后一定要确认是否有效,避免因插卡不合格造成系统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