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故乡,始终居住在心底最柔软的地方。郁达夫写丰乐桥,写梅花碑街上的旧书店。少年人醉于书海,陶然自得,将时间全然弃置脑后,错过了堂食,只草草以一碗清面打发,然寡淡中却尽是欢欣,书中之肴,实在是色香味俱全。他亦状写索居自修光景,在杭州的山水中漫游,在农田间缓行,应得张潮所述“春听鸟声,夏听蝉声,秋听虫声,冬听雪声”,在修行中得自然之趣,人生之道。
家乡于郁达夫,是欢喜,是从容,是归宿。他记载的是家的风景,更是生活。杭州的纸页上留下了他少年的天真执着,中年的从容豁达,留下了郁达夫今生今世的证据。他是幸运的,他曾远行,但总可以归去,家乡于他而言,是幸福的盼望。
然而,大多数人,始终在远行。
柴静在《用我一辈子去忘记》中抒情“我从来没有感到过轻松,就像一个带着镣铐跳舞的人,永远离不开方寸之地”。远行人背负着枷锁,思念与渴望化作重担,压在肩头,更压迫着心。
诚然,远行,初始只为前行,如曹文轩言“人有克制不住离家的欲望”,人们上路,离开家乡,向往着前方,幻想鲜花满地、芳草如茵。但往往,前方漫无尽头,思乡之念越发深重,家园的安乐与美好胜过眼前的陌生与冰冷,于是人们负重走着,托着沉重的心,边走,边回头。
我以为,这实是源于对安逸的渴望。人们过分依赖家的温暖,恐惧前路,迷茫失措。
人生对于他们而言,已然是一场苦旅。
家园之思,回响百年。马尔克斯以魔幻现实主义描绘了一个小镇的兴衰。马孔多的繁荣昌盛开始于先祖的辛勤开辟,蓬勃于外族的融合,消亡于固守自封。当老何塞寂寂地坐在老树下,回想当年梅尔加德斯带来的一片生机,眼前只有衰落与残旧。他无力抗争,曾经疯狂追逐的炼金术早已在岁月里碾作尘土。先进的科技被乡人视为异术,然封建与迷信却常在,猪尾巴震慑着人心。智若梅尔加德斯,也无从改变马孔多的消弭。羊皮卷中揭示的谜语,直到最后,都未曾揭晓谜底。不追求,不前进,繁华若马孔多,也落得凄凉的结局。当乐于故土转变为异土难迁,人们用安逸杀死奋起的灵魂,将自己永远禁锢在家园的土地上,幸福终将演变为悲苦,家乡也终将演变为异乡。韩少功先生写过:“故乡意味着我们付出———它与出生地不是一回事。只有艰辛劳动过奉献过的人,才真正拥有故乡。”无论远行抑或是回首,家乡需要我们付出。固步自封、贪图安逸,这从本质上来说是对家的亵渎。思乡念亲的惆怅本无可厚非,人类感情丰富多彩,然而,家园之思不该成为人停留在舒适圈内的理由,故乡不是前进的羁绊,而应是一个人勇往直前的动力。倘若布恩迪亚寻觅到羊皮卷内的密码,马孔多镇上的人们打开暗沉的窗户,与朝阳一起,迎接新科技,欢迎美好,破除古旧陈说,或许,上校不会再哀鸣,马孔多也不会随着末日的浪潮一起消逝在岁月长河。如此,血沃之地将真正长出金麦穗和赶车谣。
《百年孤独》不过是社会的缩影。无数远行者困于家园羁绊,难以前行;无数回首者,安于温暖,将自己关入牢笼。人们应该认识,家乡从来不该是一片沼泽。家乡是涓涓的河流,绵绵而下,润人心脾。
我很欣赏黑塞在《堤契诺之歌》里的一句话:“把家乡藏在心中,不再眷顾红屋和花园,心中自有故乡。”眷顾不等于爱恋。黑塞必然爱他的故乡,也必将感怀诸如“月是故乡明”的诗句,然而,他只是把温存藏匿于心中,而后一往而前,为自己而远行,为家乡而前进。丰子恺从未去过汤溪祖地,《缘缘堂随笔》内却尽是江南家乡的温润灵动。从文先生一生难舍湘西,他热爱故乡曾有的淳朴美好,纵心碎怅惘,始终未尝自弃不前。他素来在外漂泊,挥笔洒墨,以文字勾勒凤凰的精神,他用一人之力,写出了家族的、时代的、城市的灵魂。沈从文在暗淡的夜空下,为凤凰城开辟了一条缝,微弱的光透过罅隙,虽无法照亮黑色的大地,但终是有光铺染着人间。他们用汗水与血泪灌溉家乡的土壤,他们真正拥有家乡。你我皆应如此,无论身处何方,心念故乡的月,脚踏大地,努力奋斗,持恒前行,纵一人之力微薄,终是成就了自己,也担得起故乡对自己的养育,无愧家园之思。
近来,一部纪录片占据了微博半壁江山。纪录片里,男孩丁真朴实而明朗的笑容感化了无数人。他身后,是皑皑的雪山,是漫绿的草原,是成群的马羊,这里是他最爱的家乡。为何在网络新闻层出的时代,丁真能一夜爆红?探其渊薮,是新时代,人们对家乡的爱与思念。
我们都想如丁真一般,骑着马驹,绽放最真诚的笑,绕着家乡肆意奔跑。纪录片勾起了人们对往日的回想,然而那种无忧无虑、安然轻松的氛围,早已停搁在岁月里。
我们始终无法留住家乡,却始终葆有对家乡的情愫。这种情思,跨越江南水乡,驰骋东北雪海,蜿蜒岭南山川,抵达家乡。情思已至,步伐不停。远人在远行,远人在回首,远人在前进。
家乡的桃花开红了半边天,花旁是一棵年岁已久的柳树。
它们在守望着。
我们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