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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 - 《湘潭大学报》

欧爱民获评“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2022-03-15     浏览(102)     (0)

欧爱民教授因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被表彰,他一直致力于法治宣传一线,潜心研究党内法规并推动成立研究中心,发表多篇相关论文,并积极宣讲民法典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他还投入到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修正案的热潮中,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反响。


    本报讯(记者 王成奇) 近期,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表彰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我校法学院欧爱民教授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长期以来,欧爱民教授一直秉持“以我学服务社会”的精神,奔走在法治宣传一线,先后荣获“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湖南省最美公益普法个人”等多项荣誉称号。
    欧爱民教授潜心研究宣传党内法规,推动成立湖南省首家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湘潭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以及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党内法规与纪检监察研究基地,出版《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总论》等多部著作,发表相关论文30余篇,系列智库成果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积极宣讲民法典,组织成立湖南省首家《民法典》宣讲团,面向党政机关、司法部门、重点企事业单位宣讲《民法典》300余次,带队亲赴“精准扶贫”首倡地十八洞村宣讲《民法典》,组织学子赴湘潭市64个村(社区)宣讲《民法典》。推动成立湖南省首家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研究,在我校、湘潭市公安局、衡阳市检察院、湖南警察学院等多地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并指导“湘潭大学法律诊所”公益性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2018年欧爱民教授作为湖南省法治教育讲师团成员,投入到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修正案的热潮中,在《湖南日报》发表《“主席任期制”的宪法修改具有宪制正当性》的政论文章,被多家重要媒体转载,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