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 - 《浙江大学报》
浙大之江校区主体建筑修缮启用
光华法学院教授委员会陈长文一行参观考察
2010-12-03
本报讯(记者陆兴华)小雨淅沥,月轮山麓在水光岚气的氤氲之中别有意境。11月30日,有着百余年历史的浙江大学之江校区二期修缮工程基本完成,主楼、图书馆、1号楼、5号楼和6号楼等修旧如旧,重新面向师生开放。光华法学院教授委员会陈长文、王泽鉴、刘铁铮一行在副校长兼光华法学院院长罗卫东等陪同下参观考察新修缮的主体建筑,并与师生座谈。
上午10时,在主楼的会议室里,教授委员会一行参加了之江校区主体建筑修缮启用座谈会。之江校区建成于民国初期,原为基督教教会大学之江大学旧址。占地660亩,是浙江大学现有六个校区中历史最悠久的校园,共有600多名法学院学生在此学习。2006年5月25日,之江大学旧址被国务院审定并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是全国唯一的一家教会大学旧址完整地作为重点保护单位列入保护名录。2006年,光华教育基金会尹衍樑先生捐赠浙江大学1亿元用于建设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07年秋天,浙大光华法学院的师生搬迁之江,开始了在之江校区的教学和科研,随即,学校设立“之江大学旧址修缮工程”项目,之江校区开始修缮工程。
修缮过程中,学校依照修旧如旧、科学性与艺术性结合的原则,一期工程率先修缮学生宿舍、曾宪梓教学楼,7号研究生教学楼,以及食堂、浴室等,于2007年夏天之前顺利完成。2009年夏天,1号教师办公楼顺利完工;行政办公楼、图书馆、5号数字图书馆楼于2010年上半年启动维修,现已基本完成修缮。
光华法学院教授委员会主席陈长文代表尹衍樑先生及教授委员会表达了对之江主体建筑经过紧张修缮焕发新貌的欣喜之情,并对在修缮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陈长文殷切期望光华法学院秉承“求是厚德、明法致公”的院训,在中华民族的发展进程中做出更多的成绩。
在观看了之江校区的修缮专题片《百年之江展新颜》后,教授委员会一行沿着“主楼—之江校区修缮碑—1号教师办公楼—图书馆”的路线参观考察了校园的主体建筑修缮情况。宽敞的办公间、研讨室和视听室,先进的多媒体教室、图书自助服务系统,依山旁水、优雅的环境,让教授们流露出了赞许之情。
临到午餐时间,教授委员会委员及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学生餐厅与学生们共进午餐,一起话谈学术,了解学生们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