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大院儿里长大的女孩子,也是整个院儿里同龄孩子中两名女孩子之一。小时候一写完作业我就叫上仅有的一个姐妹一起跟一群男孩子跑跑跳跳。我想,追求自由与纯粹的种子是从那时种下的。
第一次听乐队大概是在小学五年级,五月天的《盛夏光年》。那时候不懂什么是乐队,只觉得歌手一栏的五月天应该是个组合的名字。“放弃规则,放纵去爱,放肆自己,放空未来。”每四个字都是对情感态度的宣泄,对自由纯粹的追求。而比词更能打动人的是算不上震撼但能够直击人心的编曲。
步入高中后,我有了自己的乐队。搞乐队实际上是一种很独特的经历,也是那时候我第一次理解了青峰所说的:“有了一支乐队之后,我就变成了我们。”回忆起那时候的我们,我还是会感到热泪盈眶。那时只有在每周三下午的活动课能够聚在一起排练,地点是向学校借的一间顶楼的仓库,通风很差,冬天冷夏天热。但如果再重来一次,我仍愿意在下课铃打响的一瞬直奔顶楼;我仍愿意在东北的数九隆冬穿着厚厚的羽绒服跟他们坐在小仓库里排练;我仍愿意为了演出背着重重的乐器一趟又一趟地爬上楼。我们乐队的名字叫“没准成乐队”,来源是大家刚凑在一起时谁都没把握能不能成,天天念叨着“没准儿就成了呢”。还好,我们成了。第一次参加演出是学校的元旦晚会,东北零下二十度左右的天气,我们六个人把乐器从教学楼抬到图书馆报告厅,双手冻得通红,我在一团团哈气中看不清他们的脸。在一起玩了两年多,最后的一年大家都在全力以赴备战高考。时间太快了,我只在那一团团哈气里站了一会儿,我们就高中毕业了。
后来,我听乐队更喜欢关注乐队的内涵,了解乐队的故事。虽然乐队并不等于摇滚乐,但摇滚乐之于乐队更像是一种精神内核,更加宣扬了乐队的个性。我最爱的一支本土乐队是刺猬乐队,他们的名字代表了他们本身:外表是刺刺的会扎人,实际内心非常柔软。我很喜欢吉他手子健说的那句话:“如果有一天我们大家都很舒服了,我们也不需要摇滚乐了”。我们追求自由被各种问题局限,有着身不由己的渺小感却不认怂,在这样的时代洪流中,不知前程,只能凭着一股真气向前闯。有时摇滚乐在生活甚至生命中的意义大概就是混沌生活中的一丝心灵慰藉吧。
步入大学校园后,我同样也认识了一批志同道合玩乐队的朋友,他们教会了我很多。甚至看他们的现场比自己出演还要激动。每次自己演出、看他们演出时我都想,如果生活一直这样就好了。
康姆士乐队的主唱在一场演唱会上对粉丝说:“今天永远是你们人生中最年轻的一天,你们以后不会再比今天更年轻。”如此,乐队也是温暖的。人生是一个随着年岁增长一直在做减法的过程,遇到的人慢慢地会一个个离开或者疏远,只有那些真正爱你的人会一直留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