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称号。为让好人之城更加熠熠生辉,我们决心让宜春戴上“全国文明城市”桂冠,诚邀每一位市民积极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中来。
做文明创建的参与者。宜春是我家,创建靠大家。爱护公共环境,遵守社会公德,不说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损坏公物,不乱倒垃圾,不乱堆杂物,不乱贴乱画,不踩踏草坪,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
做道德建设的践行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宜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从身边小事做起,规范言行举止,营造人际和顺、社区和谐、邻里和睦、家庭和美的良好氛围,以点滴行动传播文明新风。
做文明交通的引导者。遵守交通秩序,做到文明出行,不酒后驾车,不翻越护栏,不乱穿马路,不闯红黄灯,不争道抢行,不往车外抛物,开车不接打手机,不非法安装摩托车和电动车雨棚。
做志愿服务的公益者。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参与文明劝导、环境整治、邻里守望等志愿服务活动,劝阻损害市容秩序行为,监督和举报脏乱差现象,让“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蔚然成风。
做文明健康的传播者。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践行“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精神,带头使用公勺公筷,拒食野味,带头参与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做到节约水电、垃圾分类,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个人防护不放松,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尊敬的市民朋友,人人都是宜春形象,人人都是城市主人翁,让我们携手共创全国文明城,争做文明有礼宜春人,为建设文明幸福宜春添砖加瓦、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