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 - 《湖北大学报》
艺术学院举行学生党员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仪式
作者:宋婉莹
本报讯 (通讯员 宋婉莹)“作为一名学生党员,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会以身作则,努力做到以下:一,敬党,爱党……”,11月4日中午,在艺术学院一楼大厅,艺术学院全体党员学生庄严承诺,决心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自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艺术学院学生党支部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广泛动员和认真组织全体学生党员积极参与活动。9月30日,在院团委和学生会的组织下,两个学生党支部分别召开动员大会,传达学校精神和学院相关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艺术学院学生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方案。为使学生党员在创建良好学风和学习型寝室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生党支部要求所有学生党员在所居寝室公示照片,以此督促和提示党员履行责任和义务。10月,学院还举办了第一期学生党员骨干培训班,邀请学院和学校职能部门领导为学生党员骨干讲授党的理论知识和指导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在本次学生党员公开承诺仪式上,学生党员公开承诺以下五点:第一,敬党,爱党,弘扬正气,争当信念执着的模范;第二,尊师重道,乐于助人,争当品质优良的模范;第三,勤学好问,持之以恒,争当知识丰富的模范;第四,大胆创新,努力实践,争当本领过硬的模范;第五,积极进取,诚信自立,争当勇于担当的模范。
公开承诺后,学生党员依次走到承诺牌前,郑重签下自己的姓名,并将签名后的承诺牌长期在学院大厅公示。
学生党支部要求全体学生党员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做到思想更重视、行动更坚决、方法更科学、学习工作更扎实,确保创先争优活动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开展。
艺术学院党委副书记祝逸明说:“通过公开承诺,我们相信各位学生党员会找准自己的位置,知其责、做其事、扬其长、尽其能,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