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 - 《南华大学报》
埋儿奉孝不足取,却有意
作者: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 彭 帆
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郭巨埋儿作为传统的二十四孝故事之一广为流传,郭巨曾被立为孝子楷模大加宣扬。按照传统逻辑,为奉孝而埋子嗣牺牲不可不谓大,所以它毫无疑问的成为道德标杆。然而通过埋儿养母的方式却也极具争议,在商品经济发展的明清时期不乏口诛笔伐的文学大家批判者,如李默、戴军恩、刁包、林俊、袁枚等人,有从埋儿行为分析的,认为这样不顺母意,反而不孝;有直接对郭巨本人批判的,言之“心无恻隐非人也”,“以孝自明大罪也”、“过于好名”,简言之,在考察德行的察举制影响下,郭巨明显动机不纯、手段残忍、影响恶劣。近代以降,对传统道德否认批判尤甚,鲁迅先生就“最初实在替这孩子捏一把汗”,更不必言现代法律中遗弃罪、故意杀人罪的条文了,郭巨成了愚孝的代名词。
诚然,埋儿奉母不足取,用此例教育现代中国人是不恰当的。但流传千古的孝图故事就真的毫无可取之处?它只留下埋儿的残忍范例?笔者试着去分析这个故事的目的和内涵到底是什么,它给“百善孝为先”的中华民族带来了什么,最后得到了一些惊异固有认知的发现。
删繁就简,直取主干,埋儿奉孝就是一个很直接的选择题,它大概是每一个人都会遇到的难以回避的问题,用现代的问题比喻就是“母亲和儿子同时掉进水里,只能救一个,你会作何选择”。题目简单却很难抉择,都是骨肉血亲之人,做出决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无论选谁都会留下遗憾,但不能后悔。这个选择很痛苦,但就如王小波所说:人的一切痛苦,本质上都是对自己无能的愤怒,人们的郭巨的批判也是对无能的批判。郭巨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母亲,放弃了儿子,整个故事的核心就是这个选择题。或许会有人说为什么不选择其他的方法,一定要埋儿吗?可以把孩子送人,可以去找弟弟们借钱,何至于此?但这是一个典型的传统故事,有着传统故事的特点——朴素明快、情节夸张、贴近生活。创作者为追求郭巨的孝不惜采用这样激烈残忍的手段,把矛盾推向高潮,他不是教你杀儿养母,而是通过极端的案例说明母亲的重要性和优先性。不过简单的选择并不能让每个心存正义是非的读者心安且理所当然,希望是每个意义深远的故事必备的药材。
所以故事发生了转折,“官不得取、民不得夺”的天赐金釜被挖了出来,就像亚伯拉罕杀子雅各被上帝阻止,易卜拉欣杀子司马欣被安拉阻止那样,郭巨也被上天阻止了,进行了一个惊心动魄的考验,上天给予了通过考验的奖励。这种事虽然一看就是子虚乌有、绝无可能,却在这个故事里彰显价值、提供指向。这是一个故事,或许当不得真却总能通过最直接、最有效的情节安排体现它的意义,作者不忍让孝顺的人落此结局便安排了天赐的情节。母亲代表祖宗,体现孝;儿子带表子嗣,体现慈,“天赐郭巨”说明了两者不是不可兼得的,意味着孝者子嗣延绵。于是,在父母和儿女之间的选择便不是一个难以取舍的抉择,选择父母一定包含了子女,因为父母曾经也是子女、子女将来也是父母,“郭巨埋儿”的故事使人相信对父母孝顺一定能使子女有好的结果,它让人确信孝的理所当然。郭巨埋儿是一个极端的冲突,简单而直接的故事主线反映到真实的千千万万个贫寒的家庭里也是奉孝,不过可能是自己和孩子挨饿。
如今为了自己和子女遗弃父母的例子见诸报端,批判郭巨的同时也会不会为这种人的行径而感到痛心疾首、异常愤怒呢?我并不是为郭巨的行为开脱,但辩证的看待郭巨埋儿的故事,看出它的价值导向,想来对我们行为不能说没有任何的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