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党的秘密是党的铁纪铜规。中国共产党成立伊始,便将“保守秘密”写进了党的章程。在建党100周年来临之际,我们梳理早期党章中关于保密的规定,重温党初创时期严峻复杂的革命斗争形势,对激励后人牢记保密使命、增强保密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1921年7月30日晚,党的一大在嘉兴南湖秘密闭幕,红船上最后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成为我党的第一个纲领文件。从名称上看,党纲不是党章,但它具有党章的性质,可以说是党章的雏形。党纲共十五条,其中第六条规定:“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分应保守秘密。”
1922年7月党的二大讨论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这是我党成立后的第一个党章,标志着我党开始有了自己最高的行为规范。党章第二十六条规定:“凡党员有犯下列各项之一者,该地方执行委员会必须开除之。”“下列各项之一”就包括了“泄露本党秘密”的违纪行为。
1923年6月党的三大对党章进行第一次修正,形成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在二大党章关于保密规定的基础上,三大修正的党章对保密规定增加了新的内容:“党员自请出党,必须经过区之决定,收回其党证及其他重要文件,并须由介绍人担保其严守本党一切秘密,如违时,由区执行委员会采用适当手段对待之。”
党的三大之后,党章又经历了多次修改。被称作现行党章蓝本的十二大党章第一次明确规定“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直到今天,党章始终在“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入党誓词”两个部分内容中,保留着“保守秘密”的规定。从一大到十九大,中国共产党先后制定、修正过19次党章,但一直都保留了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并且不断丰富保密规定的内容。可见党对保密工作、保密纪律的高度重视。作为我党的最高行为规范,党章关于保密工作的规定,成为了党的全部保密制度不断健全完善的本源。保守党的秘密则是中国共产党对每一个共产党人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是党的铁纪铜规。
回溯历史,在党初创时期,党纲、党章等重要历史文献中关于保密工作的规定,是适应复杂严峻的革命斗争形势的需要,是共产党人长期艰苦斗争中孕育出的实践总结,是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书写的宝贵经验。中国共产党从筹建到成立,始终面临着多方反动势力的围剿,迫使党必须采取极其严格的保密措施,对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份进行保密。所谓“党的重要主张”,应该是党组织开展革命斗争工作的方针策略,以及开展的秘密活动、形成的秘密文件。做好“党的重要主张”的保密工作,关系到党组织的运作和斗争的成败。而“党员身份保密”则关系到党内同志的安危。党初创时期,特别是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由于缺乏斗争经验,加上共产国际对中国实际情况的误判,导致党内同志身份过多暴露,大批共产党人在蒋介石、汪精卫反革命叛变时遭到血腥屠杀。在血与泪的历史教训中,中国共产党人深刻认识到,保守党的秘密,就是保生存、保胜利!
中国共产党百年的光辉斗争,党的保密战线始终紧随党的前进步伐,始终对党绝对忠诚,服从服务于党在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重大政治论断。面对世界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网络化的新时代新形势,广大党员干部更应以身作则,充分认识保密工作日益复杂严峻的形势,继承和发扬党的保密工作优良传统,不断提高保密意识和工作水平,始终坚守初心使命,坚决保守党的秘密。
(广西农垦集团办公室余程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