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的一些史学研究存在忽视或不懂运用史学研究的基本方法的现象,导致论题不够深、论据不够足。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史学研究者缺乏史学研究的基础,以至于其研究成果都是空中楼阁。为此,本文以加强学习史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为切入点,对史学研究者学习史学研究的方法论的意义提出一些见解。
一、史学研究中的史料
(一)史料的基本涵义
史料,简言之,是指可以作为史学研究的资料。它是史学研究的根本依据,也是历史学家“重现”历史的基础。瞿林东肯定史料对史学研究的重要性,“史学家研究历史,撰写史著,必须以史料为根据。”吴承明也指出:“史料是史学的根本,绝对尊重史料,言必有证,论从史出,这是我国史学的优良传统。”史料可分为一手史料和二手史料。一手史料是指原始资料,即关于某一事情的最早出现的记载,未经后人加工的资料。二手史料是指后人的记录、转述或研究成果,或者经由后人一代代传递,内容发生走样的资料。一般来说,前者直接反映历史现象,而后者间接或偏移反映历史现象。从价值上看,一手史料的价值较高,而二手史料的价值略低。因此,史学研究主要以一手史料为主。当然,衡量一手和二手的史料的价值不能绝对化,无论使用一手还是二手的史料都需要小心谨慎,切不可滥用。
(二)史料的表现形式
史料的表现形式主要分为三种,即文献史料、实物史料和口述史料。
1.文献史料
文献史料是指以文字形式记录的史料,并且是最主要的史料载体,包括官私史书、文书档案、地方史志、人物史志、文集日记、野史笔记、报刊杂志、信件等等,也包括史学研究的结果或结论。前者大多属于一手史料,后者则是二手史料。文献史料是史料最主要的载体,因为它直接记录了历史现象。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有些文献史料并不能直接反映历史。
2.实物史料
实物文献是历史上人类活动遗留下来的各种实体物件的史料,包括遗迹、遗址、出土文物、墓碑等。实物史料相比文献史料具有以下优势:第一,由于实物文献以实体的形式直接反映某些历史现象,比文献史料更可信。第二,实物史料是考证年代久远的历史的直接依据,如史前史和上古史。对于无文字记载的历史,实物史料无疑是某一历史现象存在的直接证明。但是,实物史料本身属于零碎的物件,不能表达历史,需要史学家和考古学家进行认真的分析、鉴别和归类,才能判断它们的意义和价值。
3.口述史料
第三种为口述文献,它是文献史料和实物史料的补充。口述文献包括神话传说、奇闻异事、史诗、遗训、回忆录、对话录、采访记、座谈录等。一般来说,某一历史现象的参与者或当事人的口述史料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比如在研究南京大屠杀中,幸存者的回忆录、对话录有利于完善和展现这一历史的细节和全貌。但是,参与者或当事人的回忆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其口述的内容存在不准确或不全面的局限,与原貌存在差距。同时,神话传说、奇闻异事等口述资料存在大量创造和虚构的情节,不能完全反映历史现象。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进步,网络史料也产生了。但是,网络史料只是把上述史料以网络为载体分享出来,使研究者更加方便查阅史料。因此,网络史料只是史料的新载体,不是一个独立的表现形式。
因此,对于某一历史的研究,必须结合文献史料和实物史料,必要时获取更多的口述史料,才能对历史有更全面的认识。由于史料的数目庞大,且质量参差不齐,所以史学研究需要运用不同的研究方法来分析和鉴别史料,才能准确掌握历史发展的过程和规律。
二、史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一)文献分析法
无论任何史料尤其是文献史料都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往往带有时代和个人的局限性,因此要对搜集到的文献做全面、综合的整理与分析。”由此说明,文献分析法是史学研究必不可少的基本方法。在内涵上,文献分析法是指通过对收集到的某方面的文献资料进行研究,以探明研究对象的性质和状况,并从中引出自己观点的分析方法。在过程上看,文献分析法包括两个步骤,文献整理和文献分析。文献整理是文献分析的基础,文献分析是文献整理的升华,两者不可分割。文献整理要求广泛收集某一历史的相关文献史料,并经过转化、二次选择、摘录、提要和分类编排,使杂乱的文献系统化,以便更好地进行文献分析。文献整理的目的就是从事实出发,丰富且全面地收集文献史料。文献分析即“运用分析与综合、比较与概括、抽象与具体、演绎与归纳等方法对搜集到的文献进行研究。”
文献分析的主要目的是考证文献史料,其具体内容是:第一,对一手史料和二手史料、史料的真伪、史料的可信度的鉴别。第二,对他人的研究成果的分析和鉴别。史学家在阅读现有的研究成果即论文的过程中,也要进行文献分析,从而筛选和鉴别有价值的论文。第三,对查阅的有关文献史料进行分析。第四,对实物史料要确认来源和时间等相关信息,才能明确其历史价值。文献的整理和分析,用毛泽东的话说就是“去粗存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由此及彼的过程。”史学家必须充分使用文献分析法,才能全面了解某一历史的具体信息,认识到某一历史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确定研究方向和主题,从而推动史学研究的突破和创新。
(二)比较研究法
比较研究法又称为比较史学,是史学研究又一基本方法。比较研究法“是一种特殊的历史解释或研究方法,它通过把一个社会中的历史现象与另外社会中的历史现象相比较,从而以比拟的方式对这个社会中的历史现象做出解释。”
比较研究法在内容上主要分为宏观比较和微观比较。宏观比较又细分为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纵向比较是指上下古今的比较研究。纵向比较有助于揭示人类历史总体发展以及它的各个方面前后上下的变化的面貌。横向比较是指对一个时代或一个国家、地域之间的研究。借助这一研究方法,可以说明国家之间发展的不平衡性,可以借鉴他国及地区之间的有益的经验和教训。如在晚清近代史的研究中,主要同日本相对比,通过中日近代改革的对比,揭示晚清政府存在的不足和腐败。微观比较是指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某一过程或某一特殊历史事件进行比较”。马克思曾通过比较研究法得出结论。他说:“把发展阶段不同的各个国家加以比较时,即把资本主义生产发达的国家同工人虽然在实际上受资本家剥削但劳动还没有在形式上从属于资本的国家……加以比较时,如果我们用一个国家的利息率水平来衡量一个国家的利润率水平,那是非常错误的。”此外,史学家运用比较分析法时还需要注意可行性,即比较对象要是同一时代或处在相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才能对比。马克思认为,如果把这些演变中的每一个都分别加以研究,然后再把它们加以比较,我们就会很容易地找到理解这种现象的钥匙。所以,比较研究法对史学的结论分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计量研究法
计量研究法又称计量史学或量化方法,是指运用数学方法、统计学方法和电子计算机技术,通过各种数据关系,揭示和认识历史的一种方法。它是新经济史研究的基本方法。同时,它在史料的考证和处理方面有很重要的作用,因为“有一些方面确实可以并且需要(甚至必须)量化研究,否则,就无法真正了解这些方面的实际情况”。但是,计量研究法有一定适用范围,其使用也是有条件的。第一,计量研究法必须基于可靠的史料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反之就会得出谬误。“换言之,只有在对史料进行了认真的考辨,并且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之后,才能够使用量化方法。”第二,计量研究法基于大量的数据资料,其数据收集需耗费许多的时间。在数据不足的情况下,就不应使用量化方法进行史学研究。第三,计量研究法适用于微观史学的研究,不适合用于宏观史学即通史的研究。后者通常适用于定性研究的方法。所以,史学家应根据不同的研究对象来判断是否运用计量研究法,不能一味地排斥。
(四)历史分析法
历史分析法是“史学研究者应予高度重视的基本研究方法”,也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唯物史观的重要方法。它是指通过对人类历史上发生过的历史现象进行分析研究,吸取精华,探索事物发展的规律性的方法。历史分析法具有马克思主义的全面、客观、因时、因地的特点。这些特点要求史学家应具有整体性视野,既要“以上下贯通的眼光,将之放在全局之中上下联系起来分析”,又要“坚持历史主义的态度,在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诠释和评判问题”。史学家运用历史分析法对史学研究具有重要作用。第一,有利于史学家根据发生的年份、地区、人物等等方面筛选和整合某一历史事件或历史时期的史料,把它们联系起来分析,有利于将零散的、孤立的史料化为活灵活现的画面;第二,有利于史学家以整体的视野把历史看作一个系统的整体,从整体与部分的角度深刻地考察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内在联系;第三,有利于加深对历史编撰学史上若干重要现象的认识。
(五)阶级分析法
阶级分析法是指在承认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划分为阶级,并由此产生阶级斗争的前提下,运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从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的角度分析社会历史现象的方法。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认为,因为“(从原始土地公有制解体以来)全部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即社会发展各个阶段上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之间、被统治阶级和统治阶级之间斗争的历史”,所以“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马克思主义把阶级作用提升至历史发展的至关重要的地位,是阶级分析法的精华所在。因此,阶级分析法也是史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史学家运用阶级分析法有利于认识阶级社会历史的发展线索,也有利于史料鉴别。前者使史学家认识到我国近代史的社会性质、主要矛盾和革命的主要任务,即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性质,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中华民族与帝国主义的矛盾和反对封建地主阶级与帝国主义的主要任务。后者使史学家在鉴别史料时,更多关注到史料撰写者本身的阶级色彩,从而明白一些史料会因某些阶级的需要,对内容进行歪曲或删减,导致反映的历史事实不准确。对于这类史料,阶级分析法是最好的鉴别方法。
但是,阶级分析法也有一定的局限。第一,阶级分析法不适用于原始社会的研究,第二,在评价人物时,其阶级属性不是评价的目的。因为历史人物的一生是丰富的,所以阶级属性不能评价一个人物的价值。因此,史学家运用阶级分析法来研究历史时,不能绝对化,而应结合其他方法进行综合判断。
三、学习史学研究的基本方法的意义
史学研究的每一种基本方法都不是单一的、孤立的。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一种方法论体系。因此,学习和运用史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对于史学研究者尤其是史学的研究生的方法论基础的夯实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一)重视对史料的研究,坚持“论从史出”和“史论结合”
很多史学的研究生在学习和研究历史学的过程中,对史料的整理和分析的重视程度不足,以至于论文内容史论脱节、有论无史,并空洞和乏味。显而易见,这样的论文难以在史学研究上取得突破。实际上,任何史学研究者的史学研究的论题都是在整理和分析史料的基础上得出的,而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这就是“论从史出”。在这一过程中,史学研究者应利用文献分析法整理出真实可靠的史料,即考据史料反映的历史是否客观、公正、正确,再从史料中找出问题、了解问题、思考问题和提炼观点,形成有价值的论题。首先,当一个论题提出后,就需要大量的史料作论据。这些史料不仅是文献史料,也需要实物史料和口述史料作补充。其次,史学研究者应利用文献分析法、历史分析法、比较分析法、阶级分析法等基本方法对史料进行全面的整合与分析。最后,史学研究者应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较好地阐述自己的研究的过程和结论。这就是“史论结合”。离开了史料,史学研究成果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史学研究者只有秉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运用史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分析历史现象和历史事物的本质,坚持“论从史出”和“史论结合”,才能得出“言之有理,持之有据”的研究成果。
(二)灵活运用史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做到“学有定规”和“史无定法”
“学有定规”是指研究者在史学研究中应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步骤,即治学的规矩。赵德馨先生认为“学有定规”不会阻碍研究者的成长,他说:“科研程序为学术研究确立了一般性的规范,并非束缚了自由探索的学术空间,也不是生硬的条条框框,而是进行科研的基础工作。每个具体步骤是因时、因事而异,动态多变的,是有规律的自由行动。”也就是说,“定规”是一种总体性的学术规范,如“论从史出”和“史论结合”就是一条很重要的“定规”。在遵循“定规”的基础上,史学研究者根据自己的科研能力和研究对象及内容的不同,实施不同的研究步骤,采取不同的研究方法。
“史无定法”由我国著名史学家、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吴承明先生提出。吴承明先生指出“方法论而言,有新老、学派之分,但无高下、优劣之别”。据此,叶坦理解的“史无定法”是“根据研究对象和具体问题及可用资料来选择适用的方法,注重其特有的适用性和局限性并加以修正、调整或再用另外方法。”对于某一历史对象,用不同的研究方法能从新的角度得出不同的结论,使学界对它的认识更加全面。由此说明,“史无定法”不仅是一种方法,更是一种科学的史学研究思维。它要求史学研究不应拘泥于一种研究方法,而应根据研究对象、研究内容恰当选取研究方法——选取的研究方法可以是多种研究方法的结合。
可见,“学有定规”和“史无定法”是辩证的递进关系。“学有定规”强调科研工作的统一性,“史无定法”强调研究方法的多样性。此外,“学有定规”还强调任何研究方法都要有一定的研究范围,研究者不能把某种研究方法任意使用;“史无定法”还强调在一定的研究范围内,研究者可灵活采取多种研究方法实现研究目的。所以,赵德馨总结道:“‘学有定规’反映着科研过程的基本规律,‘史无定法’是对研究方法灵活运用的精辟概括……‘学有定规’是‘史无定法’的基础,‘史无定法’是在‘学有定规’基础上进行的选择、集成与创造。”
因此,史学研究者尤其是研究生必须充分学习各种史学研究的基本方法,认识不同研究方法的适用性,在遵循“定规”的基础上实现“无定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方法具体应用,提高史学研究的效果和质量。
综上所述,史学家尤其是史学研究生必须以唯物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以史料为基础,以基本研究方法为武器,针对不同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目的,坚持“论从史出”“史论结合”,做到“学有定规”、“史无定法”,唯有如此才能实现有规范的史学研究和取得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作者系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专业 2019 级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