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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 《咸阳职院》

证明

2021-03-10     浏览(158)     (0)


     余秋雨先生在他的著作中不止一次提到,他的家庭在“文革”中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父亲不断地被批斗;叔叔被抓坐牢,因不堪其辱而自杀。“更奇怪的是周围的同事、朋友都不难看出这是一个荒唐的冤案,已经造成一个人口众多的家庭无法生存,为什么都不肯稍稍帮助一下? 这种帮助,当时对他们来说毫无风险”。不光是余先生,生活中很多人也提出这样的问题。

     一

    这里所说的“帮助”,我理解为要周围的人站出来证明他的家庭没有历史问题。余先生在不断地为父亲写所谓“坦白”材料的过程中,逐渐弄清了他们的家庭是一个辛劳、怯懦、善良的佛教家庭,没有一丝一毫有可能损及他人的印痕,这些我都相信。的确,在那场浩劫中,有无数的家庭被毫无征兆地、毫无理由地定为反革命家庭,由此导致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在这种冷漠的表情包围中,余先生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把这种现象说成是“国民性”,是一个国家民众的潜意识,是一种深层文化,我觉得有点妄过其实。要求周围的人站出来证明自己的家庭没有历史问题、整个社会的行为是错误的,这恐怕有点难。首先是周围这些人站出来证明是否能起到作用,还是一个很大的未知数;其次是周围的人又有谁真正了解事实真相,可以肯定地说绝大部分人不知道事实真相,他们的证明也只是一种推测;再就是周围的人所处的地位、环境不同,所处的环境、地位是否允许他们站出来证明。有的人站出来了,却招来杀身之祸,或者有可能给自己带来厄运。这种情形在历史和现实中都是有先例的。
     
      先说说历史上的情形。

     司马迁是我国汉代的史学家、文学家。他因为帮助别人、给别人做证明而遭受“腐刑”。这是一个在英雄的年代发生的悲惨故事。
      匈奴无疑是汉朝最大的威胁,彼此战战和和难有信任。英气勃勃的汉武帝当政后,对过去一次次让汉家女儿外嫁匈奴来乞和的政策深感屈辱,接连向匈奴出兵而频频获胜,并在战争中让大家看到了杰出的将军卫青和霍去病。匈奴表面上变得驯顺,却不断制造麻烦,汉武帝怎么能容忍?便派将军李广利带领大队骑兵征讨匈奴。这时又站出来一位叫李陵的将军,他是历史名将李广的孙子,他声言只需五千步兵就能战胜匈奴,获得汉武帝的准许。李陵出战后一次次以少胜多,战果累累,但最后遇到包围,寡不敌众,无奈投降。
      汉武帝召集官员讨论此事,大家都落井下石,责斥李陵。问及司马迁时,他认为李陵已经以远超自己兵力的战功击败了敌人,只是深陷绝境才做出此番选择。

       凭着他历来的人品操守,相信很快就会回来报效汉庭。
      汉武帝一听就愤怒,认为司马迁不仅为叛将辩护,而且还间接地影射李广利的主力部队不得力,因此下令处死司马迁。
      汉代死刑和腐刑是同等级的刑罚,不想死就得接受腐刑。
      为什么不能影射李广利的主力部队?因为李广利的妹妹是汉武帝最宠爱的李夫人。李夫人英年早逝,临终前托汉武帝好生照顾哥哥。汉武帝出于对李夫人的思念,也就以极度的敏感保护着李广利。这一切,都是司马迁回答汉武帝的话时想不到的。
      关于李陵是否真的投降匈奴,先是传说李陵不但投降匈奴,还为其训练部队;后来又有人从北边回来说,亲眼看见为匈奴训练部队的人虽然姓李,但不是李陵,李陵根本就没有投降。
      嵇康,因说了实话、做了证明而获罪受死。
      嵇康,魏晋名士之一,是曹操的嫡孙女婿,堪称中国文化史上第一等可爱人物。他的人生主张让当时的人听了振聋发聩:“非汤武而薄周礼”“越名教而任自然”。他完全不理会种种传世久远、名目堂皇教条理法,彻底厌恶官场仕途,因为他心中有一个心醉神迷的人生境界。那就是摆脱约束,回归自然,享受悠闲。罗宗强教授在《玄学与魏晋人士心态》一书中说,嵇康把庄子哲学人间化,因此也诗化了。嵇康是个身体力行的实践者,长期隐居在河南焦作的山阳,后来到洛阳城外竟然开了个铁匠铺,每天在大树下打铁。他给别人打铁不收钱,如果有人以酒肴作为酬劳他就会非常高兴,在铁匠铺里拉着别人开怀畅饮。
      一个稀世大学者、大艺术家,竟然在一座大城市的附近打铁!没有人要他打,只是自愿;也没有实利目的,只是觉得有意思。与那些远离人寰瘦骨嶙峋的隐士们相比,嵇康实在健康得让人羡慕。
      嵇康长得非常帅气,魏晋时期的人士为什么都长得那么挺拔呢?《晋书》写到嵇康等人时都要在他们的容貌上花不少笔墨,说他已达到了“龙章凤姿、天质自然”的地步。一位朋友用如此美好的句子来形容嵇康(叔夜)“:叔夜之为人也,岩岩孤松之独立。其醉也,巍峨若玉山之将崩”。
       现在,这棵岩岩孤松,这座巍峨的玉山正在打铁,强劲的肌肉,愉悦的吆喝,炉火熊熊,锤声铿锵。难道,这个打铁佬就是千秋相传的《声无哀乐论》《太师箴》《难自然好学论》《管蔡论》《明胆论》《释私论》《养生论》和许多美妙诗歌的作者?这铁打得真好。
      吕巽、吕安是兄弟俩,都是魏晋名士,也都是嵇康的朋友。吕巽、吕安兄弟俩突然间闹出了一场震惊远近的大官司。原来吕巽看上了弟弟的妻子,偷偷地占有了她。为了掩饰,吕巽竟给弟弟安了一个“不孝”的罪名,将其上诉朝廷。
      吕巽这么做,无疑是衣冠禽兽,但他却是原告!“不孝”在当时是一个很重的罪名,哥哥控告弟弟“不孝”,很能显现自己的道德形象,朝廷也乐于借以重申孝道;相反,作为被告的吕安虽被冤屈却难于自辩,一个文人怎么能把哥哥霸占自己妻子的丑事公诸士林呢?而且这样的事证据何在?妻子何以自处?家族门庭何以避羞?
      面对最大的无耻和无赖,受害者往往一筹莫展。因为制造无耻和无赖的人早已把受害者不愿启齿的羞耻心、社会公众容易理解和激愤的罪名全都考虑到了,受害者除了泪汪汪地引颈就刎,别无办法。如果说有最后一个办法,最后一道生机,那就是寻找最知心的朋友倾诉一番。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平日引为知己的朋友早已一一躲开,朋友之道的脆弱性和珍罕性同时显现。有口难辩的吕安想到了他心目中最尊贵的朋友嵇康。嵇康果然是嵇康,立即拍案而起。吕安已因“不孝”而获罪,嵇康不知官场门路,唯一能做的是痛骂吕巽一顿,宣布与之绝交。
     尽管他非常愤怒,他所做的事情却很小:在一封私信里为一个冤屈的朋友说两句话,同时识破一个假朋友,如此而已。但仅仅为此,他被捕了。
       理由很简单:他是不孝者的同党。
       一个“不孝者的同党”,该受何种处罚,统治者司马昭在宫廷中犹豫。就在这时,司马昭所宠信的、被嵇康冷落过的一个年轻人求见,他深知司马昭的心思,便悄悄进谗言诽谤嵇康。这个年轻人一走,司马昭便下令:判处嵇康、吕安死刑,立即执行。
      嵇康时年三十九岁,从容赴死,临死前在刑场弹奏了一曲《广陵散》,使快要失传的《广陵散》重现人间。
      杜甫的麻烦来自于他的善良,与当年的司马迁一样,为一个不幸的人讲话,受到了贬谪。
      杜甫的事,与当时唐肃宗身边一个显赫人物房琯有关。
      房琯本是唐玄宗最重要的近臣之一,安史之乱发生时跟从唐玄宗从长安逃到四川,是他建议李亨为“天下兵马元帅”来主持平叛并收复黄河流域的。后来李亨在灵武即位后,又由他把唐玄宗的传国玉玺送到灵武,因此,李亨很感念他,对他十分器重。叛军攻陷长安后,他自告奋勇选将督师反攻长安,却大败而归,让唐肃宗丢尽了脸面。此人平日喜欢高谈虚论,因此就有御史大夫贺兰进明等人趁机挑拨,说房琯只忠于唐玄宗,对唐肃宗有二心。这触到了唐肃宗心中的疑穴,便贬斥了房琯。
      杜甫上疏营救房琯,说房琯“少自树立,晚为纯儒,有大臣体”,希望皇上能“弃细录大”。唐肃宗正在气头上,听到这种教训式的话语,立即拉下脸来,要治罪杜甫“,交三司推问”。
      这种涉及最高权力的事,一旦成为反面角色,总是凶多吉少。幸运的是杜甫日常给人的印象不错,新任的宰相张镐和御史大夫韦陟站出来替他说情,说“甫言虽狂,不失谏臣体”。意思就是谏臣就是提意见的嘛,虽然口出狂言,也放过他吧。唐肃宗一听也对,叫杜甫离开职位,回家探亲,后来几经曲折贬为华州司功参军。
       华州也就是现在的陕西华县。杜甫去时,只见到处鸟死鱼涸,满目蒿莱,觉得自己这么一个被贬的芥末小官面对眼前的景象完全束手无策。既然如此就不应虚占其位,杜甫便弃官远走,带着家属到甘肃找熟人,结果饥寒交迫,又只得离开。他后来的经历,可以用他自己的一首诗句来概括:“五载客蜀郡,一年居梓州。如何关寒阻,转作潇湘游”。公元七七零年冬天,杜甫病死在洞庭湖的船中,终年五十八岁。
      三
      说完了古代的事,再说说我自己经历的一件小事。
      大概是十一二岁的时候,一个夏天的中午,在地里干了一上午农活的大人们吃完午饭都在午休,小孩精力过剩中午不想睡觉,出门去村子里玩耍,走到一家盖有门楼的人家门前,听见屋里有一小孩在大声啼哭。大门紧锁,很可能是大人有事外出,将小孩锁了在家里。门外站着与我一般大小的孩子,名叫兴安,他与屋里大哭的孩子是堂兄弟。小孩在屋里伤心地哭着,兴安在外面恐慌地哄着。我一个箭步冲到门楼内,连乘凉带看“热闹”。这时,兴安为了“救出”堂弟,用一根小小的木棍儿插进旧式铜锁(旧式铜锁不像现在的铁锁有弹簧,只能用钥匙打开,旧式铜锁也可以用一根小木棍儿捅开),试图打开,可惜没有打开铜锁,小木棍儿却断在锁眼里。过了一会,这家大人回来了,急忙要开锁却发现锁眼里有东西,转头看见我在旁边站着,便不分青红皂白说是我所为,破口大骂起来。我大声辩解,一时大吵起来。我家大人也来了,不问是非打了我一顿,我挣扎着跑了,到天黑才回家。这件事让我感到实在委屈,我是被冤枉的,但没有任何办法为自己证明。
      二十多年后,我已工作,一日回家探母,在村子里遇见儿时玩伴兴安,握手问寒问暖,言谈中提到了二十多年前的那件事。我说,兴安,你明明知道不是我捅的锁子,为什么不为我证明?兴安说,你弄坏了锁子,我大伯最多也就是骂你几句;如果知道是我弄坏了锁子,他会狠狠打我一顿。
     听了这番话,我明白了,兴安是权衡了利弊,才没有为我做证明。
     
      这些案件或事件让人明白,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中,一个冤案的构成为什么那么容易,而构建起来的冤案又怎么会那么快速地扩大株连面。上上下下并不太关心事情的真相,而热衷于一个最通俗、最便于传播、又最能激起社会公愤的罪名;这个罪名一旦成立,事实的真相便变得无足轻重,谁还想提起事实来扫大家的兴,如此,会立即沦为同案犯被一起铲除。成了同案犯,发言权也就被彻底剥夺。因此,请原谅古往今来深知冤情而闭口的朋友吧,他们敌不过那种不需要事实的世俗激愤,也担不起同党、同案犯等随时可以套在头上的恶名。即使不构成同党、同案犯,他们也不愿做开口给自己带来厄运的事。
      现代社会中,法治环境下,法庭上的证人、证言、证词另当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