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州市公路管理局被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3年来,鄂州市公路管理局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通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文明修路,文明养路、文明管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促进了全局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该局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教育,着力提升文明创建内涵,开展了文明单位、文明站队场创建工作,分解责任指标。大力弘扬“敢于负重、勇于担当、心在路上、路在心中”的铺路石精神,大力实施文明优质工程、科室挂牌监督、文明示范窗口、星级文明站、十行百佳、我身边的好人、吴都(鄂州)楷模、书香满吴都等系列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创建,开展迎国评和“品质杯”等系列劳动竞赛活动,推进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和窗口单位达标建设、标准化公路站改造和公路服务设施建设,近三年来,全系统共举办了30多期道德讲堂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职业道德水平。
与此同时,该局充分发挥职能,积极参与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全国卫生城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义务交通劝导员、学雷锋志愿活动,义务植树活动及创卫、创文明城义务清洁公交站台等活动,加强卫生环境整治,加大城市出口路养护力度,积极创建“畅安舒美路”活动,G316国道汽李段被命名为“省级文明路”,该局连续多届被鄂州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全面展示了公路部门良好文明形象。
(周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