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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宣传部 - 《石景山报》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2021-02-22     浏览(72)     (0)

为切实维护我区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消防事故和大气污染,为辖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重点消防单位界定标准》的有关规定,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现就全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石景山区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再设立临时销售点。

二、对发生的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区政府各相关执法单位将对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对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

三、本通告自2021年1月20日起施行。特此通告。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