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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宁夏行政学院) - 《宁夏党校通讯》

宁夏印发《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若干措施》

2020-10-30     浏览(117)     (0)



  本报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提高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措施》立足宁夏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对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全面提升办学水平、不断增强办学活力、建设高素质师资队伍、加强学风教风校风建设、加强基层校(院)建设、落实办学治校主体责任7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制定23项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举措,必将对新时代我区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发展产生重要推动作用。
  《措施》强调,要坚持党校姓党。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以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主要目标,充分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教育引导教师、学员对党绝对忠诚,把牢政治方向,夯实政治根基,提高政治能力。
  《措施》要求,要坚持质量立校。强化主业主课地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建立健全培训课程、分类培训、分级负责、培训保障、培训制度五大体系,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培训计划、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计划。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开设体现宁夏特色的教学课程。宁夏党校(行政学院)牵头组织全区党校(行政学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部级课题的申报工作,每年设立10—15项全区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合作课题,牵头建设宁夏思想理论建设智库,联合开展重大课题研究,牵头制定学科建设规划。
  《措施》要求,要推进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用学术讲政治”教学改革,自治区党校(行政学院)每年组织一次校(院)精品课大赛,每两年组织一次全区党校(行政学院)精品课大赛。加大案例教学力度,建设全区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基地和案例库,开发“红军西征在宁夏”“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等一批现场教学基地和教学案例。鼓励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开展联合办班、异地办班、送教上门和下基层宣讲。宁夏党校(行政学院)深化与六盘山干部学院、东西协作宁夏干部培训中心、宁东党员干部培训基地的办学合作,打造“一校一院一中心一基地”宁夏干部教育培训平台。
  《措施》要求,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实施“名师培养工程”“骨干教师提升工程”“青年教师攀登工程”,努力培养造就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高素质教学科研人才;健全完善激励机制,探索建立既区别于公务员又不同于普通事业单位,符合党校(行政学院)发展特点的教师管理体系。
  《措施》要求,要坚持从严治校。坚持从严治教,做到课堂授课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学术研究有禁区;坚持从严治学,严格学员党性教育、学习管理、组织管理和生活管理,严格执行学员调训、学籍管理、考勤考核等规定,配好配强相应级别和数量的班主任(组织员),落实学员管理责任;提高办学保障能力,坚持管理科学化和服务规范化方向,深化行政和后勤管理改革,提高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
  《措施》要求,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实施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分类建设计划,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全部达到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办学质量评估标准;大力推进市辖区建党校(行政学校),原则上距离市级党校(行政学院)较远的辖区,单独建立党校(行政学校);与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在同一区域的,依托相关机构综合设置党校(行政学校),落实党员干部集中教育培训任务。支持闽宁镇等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党(工)委试点设立党校。在人员编制、职称评定、师资培训等方面加大对市、县党校(行政学院〈校〉)政策支持力度。
  《措施》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领导,把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纳入党委整体工作部署,每年专题研究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研究解决党校(行政学院)建设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大经费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把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宁夏党校(行政学院)牵头制定市、县党校(行政学院〈校〉)办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和办法,组织开展办学质量评估。
  印发 《措施》 是宁夏全面系统推进 《条例》落实落地的重要举措,将对推动全区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学深悟透《条例》精神产生积极作用。
  (任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