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11 月 5 日、6 日,全国高校法治工作会议在南京大学召开。本次会议由教育部主办、南京大学承办,旨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总结高等学校依法治校的实践成果,落实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任务要求,推动高等学校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田学军,江苏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爱军,南京大学党委书记胡金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田学军在讲话中指出,在当前全党全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之际,召开全国高校法治工作会议,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他表示,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加强高校法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法治工作,推进依法治校,是高校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根本任务,是提高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现实需要,是应对高等教育领域主要矛盾变化、推动高校改革发展的内在要求,是高校有效防范和处置法律风险、提高治理能力的基本方式。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准确把握高校法治工作的特点与规律,处理好法治工作与学校全局的关系、与立德树人的关系、与深化改革的关系以及与鼓励创新的关系。要把法治工作作为衡量高校办学治校水平的重要指标。
张爱军表示,在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中,江苏省始终把高校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认真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积极推动高校树立法治思维,不断推进教育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让高校在法治江苏建设进程中立在潮头、走在前列。作为江苏省高校的排头兵、江苏省依法治校改革试点校,南京大学紧紧围绕“第一个南大”的建设目标,积极实施服务江苏战略,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科技和智力支撑,为江苏教育提升法治水平作出了积极探索、发挥了重要作用。
胡金波表示,建设“第一个南大”的探索实践表明,推进依法治校既是落实党和国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任务,也是提高办学治校水平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南京大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全国教育法治大会精神,坚持“四高四到位”,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一是坚持治理意识的高站位,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切实加强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多次组织专题学习,并将“提高法治治理能力”作为“治理能力提升年”建设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二是坚持治理体系的高标准,做到组织保障到位。切实将“依法自主办校”写入学校章程,高标准建立起“五位一体”法治工作机构设置体系,有力保障依法治校改革实践持续深入;三是坚持治理机制的高要求,做到执行落实到位。加强顶层设计,逐步形成层次合理、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内部制度体系,完善诉讼与仲裁事务处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降低了办学风险;四是坚持治理效能的高质量,做到目标结果到位。加强校名标识商标管理维护校誉,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职能部门法治思维、治理意识显著提高,基本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南京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杨忠以“准确把握新时代大学治理基本内涵,着力推进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题作专题报告。他表示,新时代我国大学治理体系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入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的中华文化根基,能够深得人民的拥护,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为了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必须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教授治学的重要效能,坚持优化民主管理和监督体系,坚持打造愿治理、能治理、善治理的干部队伍。高校要立足客观实际、尊重历史传统,探索本质相同、内涵一致、各具特色、百花齐放的大学治理机制。
在交流发言中,福建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和平,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峰,清华大学法治与法务办公室主任邓海峰,东北大学党委副书记张国臣,华东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曹友谊,武汉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王乾坤,长安大学党委副书记徐引正,郑州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王宗敏分享了本单位推进法治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各组代表汇报了分组讨论的情况。大家一致认为,本次会议主题鲜明,进一步深化了各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对法治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加强法治工作、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信心,希望能够继续加强对高校加强法治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检查和督导,并通过政策支持、技术保障等途径促进依法治校贯穿高校办学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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