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

聊城大学 - 《聊城大学报》

我校举行教职工《民法典》宣讲活动

2020-11-17     浏览(155)     (0)




  本报讯(记者陈升磊高歌) 11月11日,校工会、妇委会邀请法学院教授王涛为全校工会干部、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全体委员及部分教师代表作了以“崇尚法典精神 共筑美好生活”为主题的《民法典》宣讲报告。宣讲会由校工会主席江涛主持。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我国依法保护民事权利将进入全新的“民法典时代”。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是校工会、妇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宣传贯彻《民法典》决策部署的重要行动,《民法典》宣讲既是对工会干部,包括女工干部和部分骨干教师的培训,也是工“惠”大讲堂的一项重要内容。
  宣讲会上,王涛谈到法律的价值,借用子贡赎人、子路受牛来诠释规则的重要性。他谈到,民法典的制定意义重大,民法是慈祥的母亲,刑法是严厉的父亲,民法典主要是保护人民权利,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权利。
  王涛与大家分享了民法典的核心理念,解读了民法典总则编及各分编内容,并结合案例对其中的物权问题、合同问题、人格权问题、婚姻家庭问题、继承问题和侵权责任问题等进行了重点讲解。就如何依法行政,王涛强调要尊重公民权利,行政权力和公民权利是两个概念,要在公民权利的基础上行使行政权力,以公民权利作为行政权力行使的前提和约束。
  江涛在总结讲话中谈到,民法典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权利保护法,关系到每个人一生的权利和幸福。作为高校教师,应发挥骨干引领作用,积极营造全校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带头学习、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让民法典走进教职工心里,不断增强民法意识,促进学校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