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的称号是一种理性、宽容、自信、开放的实践理念,一种始终以奉献社会为己任的人生责任,一种为实现中国社会主义法治不断上下求索的承诺与使命。”我校法学院廖永安教授,以一名法律人的清醒和自觉,心系民生与民权,为中国法治建设不遗余力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智慧。
如何适应中国法治建设需要,培养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的复合型法律人才,怎样培养这类复合型创新型法律人才,构建地方性大学法学特色教育新蓝图?作为一名法律人,一名法律教育工作者,廖永安不停地思考着、探索着……十多年来,在湘大这片沃土上,廖永安投身于法学教学改革,锐意进取,悉心培育着中国法学的未来,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绩。他先后10余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教学和科研成果奖,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湖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教育部霍英东教育基金高校青年教师奖1项;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并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先后获得省首届优秀青年法学家、省教学名师奖、省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等荣誉称号。
教学改革的探索者
当前,法学教学在很大程度上还是沿袭传统课堂满堂灌的做法。“法学课程枯燥、学生听课不专心”成了困扰当前法学教学的一大难题。
如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学生从跟随老师“挖矿”向主动“探矿”转变呢?廖永安对教学改革进行了大胆探索,提出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内培养与课外培养相结合、教师讲授与学生讨论相结合的“三结合”的教改模式。
针对传统的注入式教学方式过于呆板、学生听课感觉索然无味的状况,廖永安从教学方法入手,通过报刊、网络以及图书馆广泛搜集案例资料,通过对一个个具体实例产生的原因、过程、结构和影响等方面的剖析、研究,不断提升学生对事物规律性的认识。
廖永安上课声音洪亮,激情澎湃。他上课喜欢在教室里来回走动,融入学生中间,与学生交流互动。他的课堂十分活跃,讨论热烈。为培养学生的专业研究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和表达能力,廖永安经常组织学习交流会。他精心设计议题,指导学生开展专题研究,撰写发言提纲和论文进行交流。廖永安十分注重开展多媒体教学,他和他的团队坚持集体备课,一起进行课件设计,制作电子教案。
“每次跨进廖永安老师的课堂,总有一种群雄逐鹿,百家争鸣的感觉。我们可以随时发言,自由地辩论,因为在他的课堂里,不再是老师的一家之言,更多的是他与我们知识的交融、观点的碰撞。这是一个开放的课堂。”07级本科生张宝成说。
针对法学教育鲜明的职业教育特征,廖永安着力于学生能力的培养。为了让学生及时了解司法实践,并通过亲身参与充分体验审判方式改革的成效与问题,他在全省率先开设模拟法庭课程,积极创办实务论坛。针对模拟法庭实训教材的匮乏,他与同事一道摸索并组织出版了《模拟法庭》系列教材。
课堂体系的改革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作为证据法学与民事诉讼法学的主讲教师,廖永安对于课程体系的改革与建设十分用心。
《诉讼证据法学》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课程,在加强理论教学的同时,廖永安注重实践教学。廖永安和他的团队利用刑侦实验室和法医实验室,给每个年级的学生安排了20个实验课时,利用实验室进行提取手印、脚印,模拟现场勘查,勘验工具痕迹,鉴定笔迹等实验。通过有效开展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模拟法庭以及法律援助活动等丰富多彩的实践教学形式,增强了学生对证据的认识和对证据知识的理解,提高了学生分析解决证据问题的能力。
廖永安在法学人才培养改革和教学改革方面的努力结出了累累硕果。法学院学生的知识创新能力、职业竞争能力与社会责任能力普遍提高,司法考试通过率一度达到了40%左右。廖永安作为核心成员承担的《地方性大学法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改革研究》的教改研究课题,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省教学改革成果一等奖。由其主持建设的《诉讼证据法学》获评国家精品课程、《民事诉讼法学》获批省研究生精品课程。他主持建设的 “诉讼法学教学团队”入选省级教学团队,领衔的教改项目《诉讼法学系列课程建设的理论与实践》获省教学成果二等奖。在廖永安的大力推动下,“地方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被确定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湘潭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被批准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法学研究的实践者
今天的中国,正处于社会的全面转型期,法治建设的进程任重而道远。时代呼唤每一位法学学习者和法学研究者应时刻保持一种强烈的问题意识,为建设法治国家而努力。
“中国法学研究应以关切中国问题为己任。法学知识学习与法学研究的目的最终是为了解决中国法治建设过程中的种种问题。法学学者应该用世界的眼光解决中国本土的问题。”将社会责任视为己任的廖永安,始终保持着一份清醒和自觉,勇于探索当前法学研究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将法学研究的前沿成果融入教学中,引导学生理性认识各种法律问题。
他对诉讼费用制度的研究凸显了他对民生的关注,对法律公正的渴求。廖永安认为,“在现代法治国家,诉讼费用的合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一个国家的人民享受法律保障的程度。‘接受审判’的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而要实现这一基本权利,让普通民众真正接近正义或真正享受司法福利,合理的诉讼费用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因廖永安在该领域的研究成果突出,他应邀赴京参与了国务院法制办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修改稿)》专家论证会,他的许多观点和建议得到了采纳。
怀着这份服务社会、造福大众的执着,廖永安将“书斋”的理论实践于生活中的“工地”。
廖永安强调法学研究要经世致用,他呼吁 “每一位法律人应时刻保持一种强烈的问题意识与使命感,不脱离中国现实进行研究,不孤立片面做研究”。他认为,“实践中的问题是理论研究的活水源头,学者不仅仅要研究理论,总结知识,更要走进实践,融入生活。”
廖永安不仅这样说,而且身体力行,不遗余力地这样做着。他的每一项研究成果,无不来源于对实践问题的调研和对国情的深入理解。
住房问题关系到国计民生,而我国在建设工程领域的立法明显不适应现实的需要。廖永安针对当前建设工程领域层出不穷的问题,主持省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湖南工程建设领域司法保障问题研究》,该项课题涉及国家投资风险、工程质量安全、政府依法行政、农民工权益保障、劳资纠纷、职务犯罪、合同纠纷以及群体性事件等经济社会重大问题。
自课题开题以来,他带领课题组成员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建设厅、湘潭市九华高新区、株洲市招投标管理局、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湖南建工集团、湖南路桥集团等单位、部门进行广泛的调研。
作为课题组成员,肖伟志博士回忆起调研的情景:“每次调研都是一早出发,有时候上午在长沙,下去就到了株洲,中午在收集材料,晚上回来再整理会议录音。我们的讨论是全程的,在车上,在路上,在饭桌上,在休息时,能利用的时间几乎都在讨论课题的进程。”
近年来,廖永安坚持以科研促进教学,把科研融入教学之中。他将自己最新的研究成果引入课堂,又将与学生探讨、发现的问题带进科研。他体会到,教研相长,只有把自己的研究领域研究深了,钻研透了,才能在教学中启发学生、让学生有兴趣学,真正学有所获。只有在教学中不断启发学生的问题意识,凝聚集体的灵感智慧,才能更好地开展研究,服务社会。
在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方面,他用执着与勤奋,赢得了一系列成果。他的独著 《民事审判权作用范围研究———对民事诉讼主管制度的扬弃与超越》在理论界与实务界产生了较大反响。该项成果被国家社科规划办鉴定为优秀等级,并先后荣获湖南省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他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10项,独著学术著作3部,与他人合著学术著作8部,主持编写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1部,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光明日报》等报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论文35篇,被高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转载和他人引用200余次。
学生人格的塑造者
法学教育,一是教育学生学会与法律打交道,二是教育学生学会与人打交道。培养具有浩然正气、法治精魂的法律人对我国法治建设意义甚大。因此,法学人才的培养,首先是学生人格的培养。
“塑造学生健全的人格是老师的基本职责之一,健全的人格是人才教育的前提与基础。”廖永安注重陶冶学生情操,他不仅仅授学生以“知识的鱼、学问的鱼”,更是授之以“能力的渔、品格的渔”。
无论是在课堂上,还是在课前课后,廖永安总是以轻松的话题,活泼的形式,生动的实例向学生讲述为学的品格,做事的原则,做人的道理。他的一言一行,一点一滴,让同学们耳濡目染,如沐春风。
“廖老师每一次搞科研,做课题,写论文都一丝不苟,精益求精。从他的言行举止中,我们就可以学到很多人生哲理。”廖永安的研究生李洁感慨道。
对学生论文的指导,廖永安是出了名的严格与苛刻。随手拿起他桌上的一本论文,密密麻麻的修改符号与文字标注格外引人注目。第一稿他批注了89处错误,包括错字病句和标点符号错误。放在一旁的第二稿上,笔者一下子就数出了45个其指出的亟待修改的地方。
廖永安的学生,在法学院执教的胡军辉博士深有感触地说:“现在我也经常指导学生论文,每当我给他们一字一句修改时,我就想起当年廖老师指导我论文时的情景,于是我就会不由自主地再仔细一些,再多改几遍。”09级博士生刘方勇告诉笔者,廖老师对学生负责任的态度,一丝不苟的学术作风时常令他们感动不已。
在重度感冒,咽喉严重不适的时候,为了不耽误教学进程,不影响学生学习,廖永安“倔强”地主动要求加课,坚持给08级民诉班讲述证据法学的课程。
“做老师就要了解学生,知道他们的需要,及时为他们解决困难。”廖永安说,“和学生在一起时,我能感觉到当老师的真正快乐。”与学生交流谈心是廖永安每学期必做的重要事情。即使行程安排再紧,甚至会占用很多休息的时间,他也要走到学生当中去,将关怀带给每一个人。
今年开学的第三天,潇潇秋雨中,才从长沙调研回校的廖永安,不顾旅途辛苦,十五分钟吃完晚饭后就来到了南苑、琴湖学生公寓,将新学期的祝福与期望带给了每一位新生。
廖永安经常带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参与科学研究。他十分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竞赛,他认为年轻人要敢于面对困难,勇于接受挑战,在挫折中调整心态,在磨难中锤炼意志,在拼搏中培养品格。
经廖永安指导的学生社团社会权益救助中心2010年被评为“全国高校十佳社团”,他指导的学生中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一等奖得主、“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二等奖获得者、全国首届优秀法律硕士论文奖获得者。他所任班主任的97级法学一班成绩斐然,先后有十余名同学进入清华、人大等著名高校深造,该班被评为“湖南省优秀班集体”。他与其硕士研究生李胜刚合著的论文 《我国民事诉讼费用制度之运行现状———以一个贫困地区基层法院为分析个案》获得了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一等奖。廖永安与其博士研究生刘方勇合著的论文《潜在的冲突与对立:诉讼费用制度与周边制度关系考》荣获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二等奖。
六年前,博士毕业的廖永安说:“我最佩服湘大人的敬业精神,无论先生,或是新秀,扎根湘大默默无闻,见证青春,用心浇灌祖国最美的花朵。”六年后,声名鹊起的他,在这片原野上辛勤劳作,将爱继续播种、传递。十年来,廖永安共指导博士后3人、博士6人、硕士31人,其中3人获得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
一种信念,一份责任,一片热忱,一生追求,廖永安就是这样马不停蹄地前行,风雨无阻,日夜兼程。十几年如一日,他痴情不改,我心依旧。
廖永安最喜欢 《涛声依旧》,“月落乌啼/总是千年的风霜/涛声依旧/不见当初的夜晚/今天的你我/怎样重复昨天的故事……”法学院2010年元旦晚会上,廖永安深情地演唱了这首歌,悠扬的旋律回荡在礼堂的上空,仿佛在诉说着那份不变的激情和执着的守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