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学生军训工作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秋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教电传字[2020]49号)文件精神、《东华理工大学师生秋季开学疫情防控方案》的通知具体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防法》、《兵役法》、《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8 号)、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教育部关于加强学生军事训练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育部教体艺[2017]3 号)、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教体艺〔2019〕1号、赣教体艺字〔2019〕15号《关于做好 20I9 年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通知》、(赣军训函[2019])3 号)《关于组织学生军训承训资质认证》、《南昌高校自训学校教官考核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文件明确指出:军事课程是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的必修课,军事课(含军事理论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列入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学计划,考试成绩记入学生档案,学校将按照《大纲》组织实施军事课教学,严格考勤考核制度。我校将组织开展为期两周的学生军训工作,结合我校的办学实际制定《东华理工大学2020年新生军训管理规定》。
一、军训纪律
1.在军训期间,严格执行《东华理工大学师生秋季开学疫情防控方案》,各学院、系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的宣传教育与引导工作。
2.军训团要求各学院值班人员在军训期间必须全程跟踪工作,保持信息畅通,不得迟到早退,在每天每个单元(上午、下午)训练前和训练后到所在学院训练场地负责人处签到两次。军训团对每天、每单元各学院军训值班人员工作情况进行严格考勤,将考勤情况反馈给各学院,考勤结果作为评选“优秀连队”的重要依据。
3.军训医务值班人员按时按地到达指定训练场地,确保医务保障到位。
4.各学院认真组织好军训前动员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和军训管理规定学习。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军训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和请销假制度,坚决服从教官指挥。提醒学生做好自身贵重物品的保管。
5.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新生的安全教育,在军训期间新生若有身体不适或状态不佳的情况时,辅导员要告知新生应第一时间向教官打报告提出就医或者休息,不得勉强进行军事训练。医务人员将会第一时间做好检查、处理工作。学院值班老师应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心理疏导以及后勤服务工作。
6.建议各学院自我组织安排军训服务点,为学生提供军训用水,做好后勤服务。国防教育学院在各训练场地为见习学生提供桶装水。
二、安全制度
1.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军训期间的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各项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组织训练和开展军事训练活动。严格遵守训练纪律,严防训练事故发生。
2.东华科技园给予南昌、抚州校区医务车辆保障,保证训练期间医务车辆的使用。
3.后勤保障处加强饮食卫生、卫生防疫、防暑降温、医疗保健等工作。
4.各学院教育和引导学生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饮食安全,预防疾病、中暑和食物中毒等。在军训期间,学生严禁购买和食用路边商贩销售的食品,防止饮食安全问题的发生。
5.如遇发生突发事件,校区场地负责人、医务、保卫、学院领导和值班人员以及医务保障车辆必须第一时间到位。校区场地负责人第一时间向军训指挥部汇报。
三、请销假制度
1.学生军训期间,请销假列入学生军训考核项目。如旷训累计超过三分之一者,将取消考核资格,军训成绩以零分计算。
2.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允许请事假。学生因伤、病(或女生生理原因)无法参加训练,应持校医院医生诊断证明,因特殊情况需要请病假、事假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在校内一天之内的请假所在学院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字有效。外出校外或一天以上所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有效,各校区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离队,按时归队后销假,否则以旷训处理。
3.各学院要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身体状况,尤其要掌握学生有身体疾病(如: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皮肤病、传染病、呼吸道疾病等)信息,在开训前向军训团各校区负责人提供书面情况,对参训学生的身体状况做到及时沟通、及时处理,始终保持信息畅通。
4.学生军训期间未经办理正常的请假手续,军训教官按旷训处理,旷训一次,取消军训成绩。军训团各校区负责人将每天每个单元考勤情况反馈给各学院军训值班老师,由各学院进行处理。
四、考核制度新生军事技能训练是依据《国防法》《兵役法》《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凡被我校录取的2020级(本、专科)新生必须参加军事技能训练。按学校教学计划规定,军事技能训练是入校新生的必修课,计1.5学分,凡未通过考核者,按照学校相关教学规定处理。
1.对参训的学生统一由教官组织进行集中考核。总评成绩包括平时成绩占 40%、军事技能占 60%。国防教育学院将成绩审核后报送教务处。考核后,各校区将以排为单位评选“优秀学员”1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2.因不按时参加军事训练的学生,将参加下一届新生军训,补训后进行考核。
3.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训练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公办医院诊断病例证明,经教务处领导审批后国防教育学院做相应的处理。
4.老生补训安排,在10月24日上午7时,请各学院通知参加补训学生持军事技能训练课程重修单和军训期间本人上课课表到所在学院的训练区域向各校区场地负责人报到,将组织安排与所在学院新生一同参训,经教官考核通过后将获得军事技能训练成绩。
五、场地管理1.参训学生增强时间观念,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教官将严格考勤。训练期间,未经教官批准不得擅自离开训练场地。
2.严格遵守训练场地规定。不乱扔废弃物品、不践踏草坪、不破坏校园环境和公共设施等。
3.军训期间,与军训工作无关人员严禁进入训练场地,禁止学生家长、亲友、同学、老乡、学长等进入训练场内找人、访友、拍照等。严禁学生带食物、通讯工具等电子产品进入训练场地。
4.加强训练场地周边车辆的管理,保证训练期间场地、道路畅通无阻,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着装规定
1.新生军训期间要统一着军训服装,做到军容严整。2.着装时必须举止端正,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内衣外露、搭肩挽背等不文明现象发生。
3.不得在军服外罩便服,不准戴围巾、项链、戒指等饰物。不得随意佩戴其他标志和徽章等。
4.按以下要求做好军容自查、整改。
①头发:不得染发、烫发,男生不得留长发、胡须。男生头发长以不盖住耳朵,不到衣领为准,女生长发须挽起。
②指甲: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指甲油,保持指甲清洁。
③穿着:不得戴头饰、首饰等,不得穿拖鞋、凉鞋、皮鞋等进入军训场地,不得穿奇装异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