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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交通大学 - 《华东交大报》

骑手送餐时受伤,外卖平台是否应承担责任?

2020-06-18     浏览(161)     (0)

案情简介:

2017年6月25日,李某下载某外卖平台APP,提出“入职申请”,完成身份验证、线上培训等录用手续后,2017年6月28日,李某在线下站点签字确认,成为该平台的注册众包配送员。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注册协议中约定李某与该平台实际运营公司不存在任何劳动、劳务或者雇佣关系。李某的主要工作职责是通过该平台APP,申请取得配送工作单,完成配送后,再根据配送工作单中配送费报价获取相应的劳动报酬。2017年11月23日,李某在配送外卖运单时,不慎一脚踏空摔倒,致左髌骨粉碎性骨折。李某在住院养伤期间,听同房病友说,为平台送餐,就是在为平台工作,工作时意外受伤,平台作为雇主理应对他的意外损失负责。于是李某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审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平台提供的是居间服务,李某不能据此以平台应承担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为由主张权利。

案例分析:

本案的焦点为:李某与平台运营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务合同关系,是否应该由平台运营公司承担雇主责任。是否构成劳务合同关系,应从工作安排、人身管理以及报酬支付等方面进行认定。工作安排方面,平台不进行安排或指派接单,而是由骑手自由选择。人身管理方面,平台不提供配送工具,对于骑手的接单选择、工作时长、工作区域等均无要求。报酬的支付形式方面,商户将配送费用存入平台,骑手再自行从平台提取,故无法认定骑手从平台获取报酬。

像李某这样的骑手,要想保障他的合法权利,可以通过平台或者自行购买补充意外险。针对外卖任务赶时间,骑手容易发生事故的特点,很多外卖平台都会为骑手强制购买意外险,但意外险的投保金额往往较小,一旦发生事故,保险赔付的金额很难完全弥补骑手的实际损失。骑手可以另行购买商业保险,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