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是指维护人体健康所必需、 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公民可公平获得的, 采用适宜药物、 适宜技术、 适宜设备提供的疾病预防、 诊断、 治疗、 护理和康复等服务。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国家免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