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城区生活小区标准要求
1.小区基础设施完好,路面硬化、平整,无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
2.环境绿化美化亮化,卫生状况良好,设有分类垃圾箱(桶)或垃圾分类投放点,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车窗抛物、损坏花草树木、争吵谩骂、躺卧公共座椅等现象。机动车、非机动车按规定停放有序,无乱停车现象。小区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干净无破损,照明灯、玻璃等设施完好。
3.小区内秩序良好,无争吵谩骂、打架斗殴现象,无饲养家禽、宠物敞放现象。无遛狗不拴绳、不处理宠物粪便等不文明养狗现象。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4.新建小区(建成不满5年)设有带护栏的轮椅通道、电梯(楼梯)扶手或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5.晨晚练体育活动点正常运行及设备维护良好,且没有被挪动占用的现象。显著位置设有15分钟生活圈示意图(包括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
6.在小区每个入口显著位置展示文明出行公约和市民文明公约,并设有精神文明创建专题专栏,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有关爱未成年人、学雷锋志愿服务、“我们的节日”等活动图片,有展示邻里和睦、守望相助、孝老爱亲的图片,有评选文明社区、文明户、身边好人等图文并茂的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小区每个入口内100米范围内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治国理政新理念、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或“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关爱未成年人、“讲文明树新风”(含中国梦、文明出行、节约粮食俭以养德、弘扬法治精神、传承家风家训、移风易俗、诚实守信、孝老爱亲、邻里和睦、绿色环保低碳出行、文明礼仪、文明上网、文明旅游、文明交通等主题)和滨州市自创公益广告通稿等公益宣传至少6处,其中至少1处是关爱未成年人公益广告、至少1处是文明出行公益广告,至少1处是“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至少1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内容,至少1处是滨州市自创公益广告通稿。
二、单位办公区创建标准
1.办公区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卫生状况良好。
2.单位大门入口显著位置设置精神文明创建宣传栏,面积不小于1.2米×2.4米。已有的宣传栏请及时更新内容,并确保宣传栏整洁完好。
3.有电子显示屏的,刊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与“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是每个公民的共同责任”任选其一)、“文明出行”宣传口号、“防疫知识”宣传口号,确保每20秒至少出现一条。
4.沿街围墙护栏(透视墙或实体墙)外侧固定宣传展板展示公益广告,每块公益广告不小于1.2米×2.4米。每块间隔距离不大于30米、小于30米的围墙至少一块。内容突出“文明健康有你有我”“讲文明树新风”通稿和关爱未成年人、文明出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