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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第一医院 - 《院讯》

9月1日起,龙岩市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政策有新变化啦

2019-09-25     浏览(1093)     (0)

龙岩市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政策调整,参保患者可在市内自主选择2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职工医保甲类病种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90%,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特殊病种限额为1000元/年。办理需提供发票和药品费用清单等。





  2019年9月1日起,龙岩市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政策进行全面调整,更加便民惠民啦!
  关于定点医疗机构选择
  问:请问以前的政策只能选择1家定点医疗机.构,现在有增加吗?
  答:为方便就诊,此次政策调整为:参保患者同一门诊特殊病种在市内就诊,可自主选择2家定点医疗机构。新增就诊医疗机构可于9月1日后持处方本或原门特认定表到参保所在地医保窗口或医院医保服务站办理(龙岩市第一医院医保服务站的办理时间为每周一、周四下午)。参保患者若需要重新选定就诊医院的,于每年第一次就诊前到参保地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变更手续,门诊特殊病种转外就医仍按原规定执行。
  关于起付线
  问:年度起付线有进行调整吗?
  答:职工医保年度起付线统一调整为700元,不再依医院等级设定。居民医保起付线依然为300元。
  关于报销比例
  问:报销比例有变化吗?
  答:有变化哦。职工医保甲类病种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90%(三级医院原来是89%)、乙类病种报销比例上调为85%(三级医院原来是84%)。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统-一调整为50%,重性精神疾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调整为75%。具体各病种报销比例及限额可以见下方表格哦。
  关于高血压、糖尿病门特病种的特殊规定
  问:高血压、糖尿病人群较大,请问有没有什么重要调整呀?
  答: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特殊病种开具核磁共振、CT等大型仪器检查费用,不列入医保报销范围。
  职工医保的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特殊病种,每个患者60天内合计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1000元(年度限额为5000元)。
  关于特殊病种办理要求
  问:现在办理高血压、糖尿病等特殊病种有什么具体要求吗?
  答:办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特殊病种的,需提供该病种门诊治疗先后两次的发票和药品费用清单,时间跨度最少90天;若因该病种有住院治疗的,只需提供出院小结。
  办理慢性心功能不全门诊特殊病种的,需提供该病种门诊治疗三次的发票、药品费用清单、心功能不全评级疾病证明书及相关检查报告,时间跨度最少90天;若该病种有住院治疗的,只需提供出院小结。
  脑卒中及后遗症:脑卒中发病后存在失语、偏瘫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等后遗症的参保人员可申请办理门诊特殊病种。申请时需提供脑卒中及后;遗症(包括脑梗死及脑梗死后遗症、脑出血及脑出血后遗症)的门诊发票、药品和治疗费用清单,及支持诊断的头颅CT或头颅磁共振报告书;若该病种有住院治疗的,只需提供出院小结。
  (医保办:林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