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一名公职人员酒后开车, 被查时疯狂抽打自己的耳光, 嚎啕大哭, 并说“离家也就50米……侥幸心理啊, 这酒驾记录今生都删不掉了。 ” 酒驾者要面临驾驶证记 12 分并暂扣 6 个月、 罚款1000元的处罚。另外, 还要面临单位的行政处分。犯了错得自己买单, 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酒驾者往往心存侥幸,找种种借口, 为自己开脱。什么今天喝得不多、 什么 “路很近平时车不多、 这里从没有警察出没, 也没有摄像头,自己又是多年的老司机了,应该没问题” 等。一系列心理暗示后, 于是乎放心大胆地驾车上路了。但偏偏被警察逮个正着。酒驾者直呼:真倒霉。依我看, 非也!相反, 应该庆幸没出大事。已经酒驾, 就得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 别再找各种理由辩解了, 耍花招没用, 托关系走后门行不通, 自己买单吧。
酒驾让笔者想到了工作, 工作中常犯类似错误的人不在少数。问题没出之前, 心存侥幸, 明明应该先把隐患排除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 偏偏偷懒耍滑不干, 能糊弄就糊弄, 能凑合就凑合,让设备 “带病” 上岗, 任隐患存在。心想不会这么巧就出事, 只要我不赶上就行。巧得很, 偏偏自己当班出事了。这时说什么都没用了,自己买单吧。害人害己, 真是得不偿失。认识到了这一点, 并身体力行改正比什么都强。
想不出事, 就得把该做的工作做到位, 严格遵守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越雷池、 不触红线, 时刻将“安全” 二字放在心上, 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安全工作,杜绝存有各种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