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项目管控能力,加强属地化管理,我局将在2019年分步骤取消大项目部制,推动分公司直管项目。对原有“号码公司———分公司———大项目部———项目”“区域分公司———大项目部———项目”的管控模式调整为“号码公司———分公司———项目”“区域公司———分公司———项目”管理体系。实现由大项目部向分公司的逐步过渡,实现通过实体机构管理项目的管理目标。
局属号码公司和区域公司推进大项目部撤并,做实分公司应注意满足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一是各单位要成立以董事长任组长的大项目部撤并工作小组;
二是即日起新承接项目不再由大项目部进行管理;
三是在6 月30 日前完成做实省域分公司的相关工作;
四是在10 月31 日前按照区域和规模要求完成大项目部的撤并工作;
五是在12 月31 日前完成所有项目的区域整合工作,确保全局范围内不再存在大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