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

湘南学院 - 《湘南学院报》

党委中心组开展第4次集体学习

2019-05-31     (0)


  本报讯(高峰)5月29日下午,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2号办公楼3楼会议室开展第4次集体(扩大)学习。受党委书记高协平委托,党委副书记、校长王晓萍主持学习并讲话。校领导李军、曹卫国、贺泽龙、黄小益、高守平、黄敏、李和生、王晖玲参加集体学习。
  党委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王晓萍指出,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推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落实见效。她强调,要严格遵循党支部工作五项原则,规范设立党支部,全面落实党支部八项基本任务和高校党支部重点任务,执行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要在人员配备、经费预算等方面为支部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把观念切实转变到如何立德树人上来,深入开展好“党建领航”学习讨论活动。讲党课是领导干部的己任,业务再忙也要做;党委组织部要牵头做好领导干部“七进”工作,把岗位职责落实到人到事;党委宣传部对思政课题项目要在校级层面先行立项培育。
  王晓萍指出,学校上下要深入开展好“机遇与挑战”大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制订出台《意见》的实施方案,使新理念新要求在学校落地;要以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为抓手,深化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后勤服务管理、学校综合改革等,切实发挥绩效考核的杠杆激励作用。
  党委副书记李军,纪委书记曹卫国,副校长黄小益等就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条例》《意见》交流了学习心得体会。
  党政办、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统战部、纪检监察室、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