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大学生入伍,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着眼战略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既是国家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依托国民教育为部队输送高素质人才的必然要求,也是发挥军队育人优势、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举措。为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我们现将各项政策整理如下:
一、大学生入伍经济账
1.入伍后,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按国家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
2.服役期间,享受部队发放的义务兵津贴第一年每月950元,第二年每月1050元。
3.服役期满退伍时,享受义务兵退伍费9000元(4500元*2年,部队发放)。
4.服役期满退伍后,享受批准入伍地地方政府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优待金。2018年度大连市向退役士兵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和优待金合计为68500元左右。
按以上补偿金及优待金计算,以我校五年制入伍学生为例,两年可获得的经济补偿金额如下:
4800*5(学费补偿及助学贷款代偿)+950*12(第一年义务兵津贴)+1050*12(第二年义务兵津贴)+9000(退伍费)+68500(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优待金)=125,500元
二、大学生入伍学业账
1.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在校生应征入伍后,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两年;新生应征入伍,保留其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两年内。
2.复学转换专业。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学校优先考虑其提出调整专业的申请,具体条件和程序详见《大连医科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延长修业年限。
3.学业支持。在校生参军入伍前,应尽可能参加所在学期的所有课程的考试,可以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若有成绩不及格,入伍前安排单独补考。对于服役前各学期已完成的学业,因教学计划调整后增加的课程应予以免试,对课程代码改动但服役前已修过的课程成绩予以确定成绩和学分。针对退役复学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做好学业衔接,保证退役复学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同期毕业。在校生服役期间,有条件的可以自学原专业课程,经本人向学校教务部门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复后(需经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准假)可以返校参加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通过考试或考查成绩合格,并在退役后回原专业复学的,服役期间所学的课程准予免修;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
5.退役后成绩加分。退役学生复学后第一学期,各学科成绩加10分,最高不超过90分。退役复学学生被学校聘用为学生军训教官的,承担军训教官任务的当学期所修全部课程期末每科成绩加10分,最高成绩不超过90分。
6.退役后部分科目免修。退役复学学生(含新生)入学或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修课程成绩记优秀。
7.综合测评及选修奖励。凡退役复学学生(含新生)第一学年每学期综合测评德育成绩加10分;退役复学学生(含新生)奖励选修课学分6学分。
8.考研加分。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复学学生(含新生),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保送研究生。积极推荐优秀应届退役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将在校生服兵役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在校生,可不受学业成绩排名前30%限制,进入综合测评范围。
10.研究生专项招生。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5000人以内的专项计划,专门面对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三、大学生入伍就业帐
1.评优评奖优先。在满足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各学院要在评优及选拔学生干部过程中优先考虑退役复学学生,为退役复学学生创造发挥其模范作用的平台和机会。退役复学学生在毕业时,可优先推荐为“辽宁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2.推优入党优先。基层党组织在研究退役复学学生申请入党时,如满足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时则直接列入入党积极分子,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规定的党员标准时可优先培养入党。
3.奖金评比优先。设立“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奖,每人2000元。每年评选一次,在当年退役复学学生中评选,在学生退役返校后进行,获得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评为“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
①服役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中共正式(预备)党员;
②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标兵或其他先进(优秀)个人;
③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奖励。
4.政法干警专项招录。各地方政府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 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5.公务员定向考录。辽宁省每年公务员考录工作中,一定比例的县(市、区)、乡(镇)机关公务员岗位用于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部队服役时间计算工龄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6.国有企业定向招收。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拿出一定比例的工作岗位定向招收退役士兵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7.就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入伍退役后可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选择自主创业,可享受税收减免、资金支持、职业技能培训等优惠政策。
8.优先士兵提干。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年龄不超过26周岁,符合军委有关政策,可优先提干,在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9.优先参选士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可优先参选士官,在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10.服役期间报考军校。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在部队服役满一年,年龄不超过23周岁,可报考部队军事院校或士官院校。
(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