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报》
链接:“国家奖学金”知多少一、“国家奖学金”是什么?
国家奖学金是针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中二年级以上学习成绩和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设立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申请条件包括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前10%,以及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评审程序包括学生提交申请、各二级学院审核、学生工作处审核、学校评审委员会审议和公示等步骤。
国家奖学金是以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习成绩和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为对象,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其奖励标准是每人每年8000元。
二、申请“国家奖学金奖”需要具有哪些条件?
(一)学习年限要求1.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2.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二)学习成绩要求1.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突出表现要求突出表现是指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三、学院对“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方法是什么?
各二级学院推荐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学生,经过初审、答辩等程序,报各二级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审核并确定推荐名单,由学校复审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
四、“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二)各二级学院组织材料审核,进行初评,签署意见,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三)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四)在校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