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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大学 - 《云南民族大学报》

中国共产党云南民族大学第五次代表大会关于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01-03     浏览(113)     (0)


  中国共产党云南民族大学第五次代表大会审议并批准中国共产党云南民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学校第四次党代会以来,特别是2013年8月以来,学校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大会要求,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在学校的贯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持忠诚使命、聚焦主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教育引导和惩治腐败相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不断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果,为实现高水平民族大学建设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