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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大学 - 《山西大同大学报》

我校与大同市法院举行“院校合作”续约签约仪式

2019-02-28     (0)

大同大学与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司法改革论坛并签署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学校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合作,通过院校合作培养出社会需要的优秀人才,并为法院提供技术与人才服务。已有6位法院领导受聘成为客座教授。





  本报讯 1月18日上午,我校与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司法改革的理念与进程”———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司法改革论坛,并与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平城区人民法院、云州区人民法院举行 “院校合作”续约签约仪式。校长冯锋分别与市中院院长白永旺、平城区法院院长朱罡、云州区法院院长张怡红签署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
  冯锋表示,学校高度重视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先后与大同市城区、阳高县、灵丘县建立了全面战略合作关系,是大同市全科盟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核心成员单位,是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大同市地方立法研究咨询基地。通过院校合作,可以实现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高度结合,培养出新时代社会需要的优秀人才。大同大学还可以为法院提供技术与人才服务。
  过去五年,已有6位法院领导受聘成为我校客座教授,法学院14名教师到法院进行了挂职锻炼,300多名同学进行了毕业实习,1000多名学生参加法院庭审观摩。 (法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