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德厚路长》
另一方面,对于履职缺位和不到位的官员, 新法规定了处罚措施。第六十八条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它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主管人员和责任人有违规审批、 包庇违法、 发现或接到举报违法未及时查处、 违法查封扣押、 篡改伪造检测数据、未依法公开政府环境信息、 截留挪用排污费等行为的, 给予记过、 记大过、 降级处分, 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 开除处分, 主要负责人还应引咎辞职等,成为 “史上最严” 环境保护法, 为违法行为架起了“高压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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