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 《新山青》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集体学习《宗教事务条例》
作者:宣传部苏鹏
12月17日上午,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第七会议室举行集体学习,专题学习了《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党委书记鹿林主持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党委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条例》是根据十八大以来我国宗教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而出台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新修订《条例》的公布,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了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是高校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重要法律依据。
会议强调,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内涵,不断提升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高度重视学校宗教工作,把学习《条例》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核心要义,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准确掌握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和工作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讲究工作策略,切实提升做好宗教工作的能力水平。要切实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不断健全完善宗教工作体制机制,把宗教工作纳入学校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好对宗教工作的统筹规划、联动协调和指导,提高处理宗教问题的能力,确保党的宗教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