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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 - 《聊城大学报》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干部选任工作蹝四项监督制度蹞

2010-05-15     浏览(643)     (0)
  本报讯5月11日下午,我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传达学习了中纪委、中组部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视频会议精神,交流学习体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安排部署全校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校领导李喆、张桓、徐传光、冯健、李军生、张贵桥、孔祥华、窦建民、张跃飞,以及纪委、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等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学习。会议由党委书记程玉海主持。
  中心组成员逐字逐句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与会人员对会议及文件精神进行了热烈讨论,一致认为,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全校各级组织一定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结合学校实际,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工作。
  党委书记程玉海充分肯定了大家的发言,并就如何学习和落实好制度强调指出:一要充分认识重要意义。四项监督制度是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对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选人用人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二要抓好学习宣传。在党委带头学习的前提下,抓好全校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宣传工作,要真正达到“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知晓”的学习目标,为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三是要坚决贯彻。要进一步强化执行意识,把四项监督制度的每个环节、每个程序都执行到位、落实到位,坚决做到不走捷径,不搞变通,不打折扣。要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全面落实监督制度,在干部选用工作过程中进一步排除外界干扰和领导自身的某些认识偏差,在充分认识岗位职责要求的基础上,选贤任能。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各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来,在自己分管的部门中,抓班子,带队伍,要特别重视对干部的教育培养,要善于发现干部的优势和潜力,善于发现并培育人才,一句话,就是要学会正确地认识、教育、培养和带领干部队伍不断前进,干事创业。四是要以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具有聊大特点的干部队伍建设新路子。近年来,学校党委严格按照党和中央多年来的选人用人精神和导向,逐渐建设形成了一支坚强有力的干部队伍,并摸索出了一些具有我校特点的干部队伍建设经验。这次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要结合学校特点,及时总结我校干部队伍建设经验,出台具有我校特点的贯彻落实意见和方案,提高贯彻执行的实效性,逐步摸索出一条具有聊大特点的干部选用的路子。
  与会人员还当场进行了四项监督制度主要内容的自我测试。(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