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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 - 《上海交大报》

叶必丰

2010-04-05     浏览(305)     (0)

叶必丰教授是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会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咨询专家,他在行政法教学和研究方面有26年的经验,著书百余篇,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多次。他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常务副院长,带领学院在教育部学科评审中取得了全国第十的好成绩,被誉为“全国发展最快的法学院”。



  叶必丰


  1963年3月出生,浙江浦江县人,中国共产党党员,研究生学历,2002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会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咨询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叶必丰教授致力于行政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26年,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专著10余部,主持教育部重点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多项,多次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论著被引率位居行政法学界前十,上海市和国家精品课程创建人,曾获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等荣誉。在担任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总支书记期间,他团结和带领全体教师,建成了法学院第一个博士点,成功申报了学校文科历史上第一位长江学者,在2009年教育部学科评审中法学院一举夺得了全国第十的好成绩,使交大法学院被誉为“全国发展最快的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