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油气田新闻中心 - 四川石油报
矿服部出台《办法》
奖励“好学上进员工”
本报讯 9月17日,矿区服务事业部出台《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明文确定对好学上进,取得佳绩的员工进行奖励。
《办法》中对矿区服务事业部员工在经所在单位同意,自费参加高等学历教育并取得了毕业证书后,所属单位将根据毕业证书的等级分别给予20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员工经所在单位同意自费参加本专业 (工种)及相关专业(工种)职业资格培训或技能鉴定培训并取证的,所在单位将根据职业资格等级给予600元至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员工通过自主培训,参加所在单位组织考试考核,名列参与考试考核人员前10%的,可给予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奖励。 (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