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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师范学院 - 《绵阳师范学院报》

心存宪法 无惧无畏

2018-11-30     浏览(303)     (0)
      近日,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6级 2班学生熊想在邓华老师的指导下,在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四川省高校演讲比赛决赛以《心存宪法,无畏无惧》为题荣获决赛第五名(三等奖)。她的优秀表现,展示了近年来学校广泛深入开展宪法教育的成果,展现了宪法精神和法治观念在广大学生中的落地生根。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本报特编发她参赛演讲稿,以飨读者。
       想给大家讲一个让人心碎的故事。故事发生在 15 年前的一个晚上,在广州某公司上班的湖北青年孙志刚,在去酒吧的路上,因为没有暂住证,被警察扭送至广州市“三无”人员收容遣送中转站。随后,又被送往收容人员救治站。在这里,孙志刚受到了工作人员的野蛮殴打,残忍对待。3 月 20 日,这条年轻的鲜活的生命陨灭了,举国舆论一片哗然。如果,如果不是权力的野蛮生长导致对人权的极度漠视,这样的悲剧会上演吗?如果不是孙志刚生命的代价,与《宪法》相抵触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能够被迅速废除吗?孙志刚案揭开了中国违宪审查的序幕,但这代价未免过于残酷!一边是脱离控制的权力,一边是无处安放的尊严,一个人的大好前途就葬送在了一些心中无法、为所欲为的人手中。我不禁想问: 宪法究竟在哪里?是束之高阁的法律金字塔顶端吗?是挂在嘴边的口头禅吗?不,那不是宪法的该有的归宿,它应该存于我们的心中,是我们行为的准则。
  那么,宪法是什么呢?或许你会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他会说“宪法是万法之母”。的确。可我认为宪法是写着自由的许可证,我们在“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广袤空间尽享自由。宪法还是我出生时的继承权,上学时的受教育权,成年时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更是列宁口中的“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可在我们的现实中,有多少人无视宪法的存在而一再的触犯法律底线,侵害别人基本权利的案件时有发生,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而受到惩罚的也大有人在。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难道是法律规范不够健全吗?非也!究其根本,是因为他们的心中没有宪法。如果他们心存宪法,就会遵守宪法,心存敬畏,约束行为,更不会
做违反法律、损害别人利益的事。
  只有心存宪法,我们才能在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找到宪法依据,敢于发声,敢于反抗; 只有心存宪法,国家工作人员行使权力才有标尺,公民权利与义务才能更加统一,社会才会更加安定和谐。近期,刷爆朋友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范冰冰事件,崔永元的举报行为,不正是公民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的最好诠释吗?习近平总书记曾说“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宪法是国家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公民权利实现的有力保障。只有心存宪法,才能让“尊重宪法,维护宪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才能真正培养起公民的宪法意识,才能真正树立法治信仰,才能真正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作为当代大学生,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口中的“追梦人”和“圆梦人”,我们生逢其时,重任在肩,更应心存宪法。那么,我们该怎么做呢?
       首先,我们应该学宪法,接受宪法教育,理解宪法精神,慢慢形成基本的法治思维,逐步树立法治信仰。其次,讲宪法。让学于课堂的宪法从书本走入实际生活,破除宪法高高在上的误解,让每一个公民都能感受到宪法慈母般的光辉!最后,让宪法住进我们的心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遵守宪法规定,维护宪法权威。
  著名哲学家康德曾说“有两样东西,我们愈经常持久的加以思索,他们就愈使我们的心灵充满日新月异,有增无减的敬仰和敬畏,这就是在我之上的星空和居我心中的道德法则。”我愿我们都能头顶一片星空,心存一部宪法,做宪法的追光者和信仰者,沐着宪法的清辉,在人生的道路上,勇往直前,无惧无畏!(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6级 2班学生 熊想)(指导老师 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