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全省法院“刑事法庭进校园”活动,推进大学生法制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5月31日上午,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走进校园,在我校第二学术报告厅开庭,公开审理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
巡回法庭禁毒宣传进高校的公开开庭审理,由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的公诉员、法院的审判员、法警及参与辩护的律师等人组成。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公安分局、高新西区派出所共计35人参加。学校保卫处提前布置好庭审会场,同时安排10余名校卫队员和20余名学生自律委员会成员维持现场秩序。我校350余名学生现场观摩。学校副校长张明高、校长助理冯正广及学校部分辅导员观摩了现场庭审。
法庭上,审判长逻辑严密的询问,公诉方条理清晰的举证、质证,完整还原了案件事实。在最后陈述阶段,因交友不慎、一时兴起而走上犯罪道路的被告人李某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十分悔恨,并以自身经历劝诫同学引以为戒。法庭当场采纳了公诉人的意见,认定被告人李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真实而庄严的庭审现场、严谨的庭审秩序,让现场旁听的同学们真真切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守法的重要。
庭审观摩结束后,高新区人民法院的法官还与同学们分享了毒品犯罪涉及的刑法相关条例。之后,检察官、高新区公安分局的警官和高新区人民法院法官还与现场同学们互动,就同学们提出的“被人骗而误吸毒品怎么办?”、“怎么区分吸毒者?”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最后,学校校长助理冯正广代表学校,对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来我校开展“远离毒品、珍爱青春”的禁毒宣传活动,表示衷心地感谢。同时他在讲话中指出:无论吸毒、贩毒,还是收容他人吸毒都构成犯罪,不仅危害个人、危害家庭,还危害社会;同学们要随时随地维护法律正义,增强法律意识,远离毒品,拒绝毒品,珍爱生命,要做奉公守法、对社会有用的人。
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还向在场的同学们,每人赠送了一本《禁毒宣传手册》,同时在报告厅门口为同学们展示了各种毒品模型。同学们都深切意识到掌握法律知识和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重要性,纷纷表示今后会多学习相关法律知识,遵纪守法,抵御诱惑,远离毒品,做一名对社会有贡献的好公民。高新区人民法院在四川大学锦城学院的“巡回法庭”庭审,已在四川电视台第六频道和成都电视台第二频道播出,大大提高了锦城学院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