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站位, 充分认识支持残疾人信息消费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残疾人事业”。支持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深入参与信息消费,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中的部署要求,保障残疾人平等获取信息、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权利的重要抓手,是减轻残疾人信息消费生活成本、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满足残疾人有别于健全人的特殊需求,满足他们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体现,是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助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一些相关企业重视和关心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各级在制定 《残疾人保障保障规定》中,将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支持残疾人信息消费等制定了一些优惠措施,推进了我省信息无障碍建设工作,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有效保障了残疾人权益。二、结合实际,明确给予残疾人信息消费相关优惠
(一)对现有面对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等残疾人制定的信息产品进行梳理,对已有的信息产品进行结构优化,提高信息产品与残疾人消费契合度。未推出相关产品的要抓紧研究,制定符合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等特定残疾人消费的信息产品,尽快上线。
(二)进一步降低资费水平,给予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消费信息产品优惠照顾。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视力、听力、言语残疾的贵州用户,在通话语音、手机上网流量、有线宽带等方面给予不低于普通用户 50%的资费优惠。一次性收费项目(如有线宽带安装费、材料费、调测费等)应给予不低于普通用户 50%的收费减免。
(下期连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