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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 - 《南京工业大学报》

3·15!听听我们的维权故事

2018-03-15     浏览(74)     (0)


  每年的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同学们对消费维权的关注度日益提高,但在日渐复杂的消费环境中,仍然会在遇到侵权行为时不知所措。那么就让小记来为大家带来身边三位同学的维权故事,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环工1701沈宜岚:去年10月,妈妈买了一台新空调。刚开始几天空调运行正常,可是半个月后突然不能吹出热风,在自行检查无果后,只能求助于售后维修,可电话却总是处于占线状态,并没有客服回应。好不容易打通了电话,对方承诺会赶紧派人来维修。等了两天不见人,只能再次报修。这次终于来人了,在检查完后告诉我们说空调本身没问题,只是因为天气冷,外机工作不畅,所以暖风不热。我们想让维修人员再确认一下原因,他以天冷不能测试的理由冷漠拒绝,再次拨打维修电话也无回应。后来无奈拨打了投诉电话,没过多久销售商打电话来道歉,重新派人来维修了外机的管子。
  法学1702瞿林秀:去年8月,妈妈在逛商场时看中了一个皮包,当时很喜欢便立马买下了。但是买回去后不到一个星期就发现这个皮包脱皮了,而且材质也不像是真皮。然后我和妈妈一起拿着发票和皮包去商场找销售人员要求退货。但是那个售货员态度非常不好,直接拒绝了我们提出的退货要求。刚开始我们争论了一番,售货员一直都不接受我们的要求,接着我们请来了销售经理。经理对我们的态度稍微好一点,但是他也依然没有同意退货的要求,而是建议我们退换成另一个包。当时我和妈妈一致认为这个店的其他包可能也会存在质量问题,坚持想要退货,而且在七天之内皮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是可以退货的。在这种双方都不愿妥协的情况下,我提出将这个皮包送去质检,如果检测出是真皮,那么质检费用由我们承担,并且这个包也不要求退货。如果检测出皮包材质不是真皮,那一切损失将由他们承担。听到我这样说,经理立马转变态度,给我们退货退款。
  法学1702赵诗瑶:去年暑假期间,一个同学找到了我,问我是否愿意和她一起去万达广场发传单,还说工资是一周结一次,我欣然同意。
  就这样,我们在一个幼儿早教机构开始了打工生涯。给路过的小朋友分发气球,还要留下宝宝家长们的联系方式。每天从下午二点工作到晚上八点。工作了一个星期后,由于学校里还有些事,我们不得不辞去这份短期工作。但是,和老板说明原委后,老板说工资要交到总部审批,我们开始了漫长的等待。一周,又一周,迟迟没有动静。我们开始着急了,在微信上询问,打电话催促,一开始他还好言好语,但到后来他拒接我们的来电。我姐听了我的抱怨,建议我去工商局举报他们,我们鼓起勇气,填好举报单。没想到,几天后老板就主动联系了我们,让我们去拿工资。当我们在工资单上签上名字后,心里倍感轻松和舒坦。
  三个鲜活的维权事例,告诉我们一定要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若我们步步退让,那可能会招致对方的得寸进尺。作为消费者,我们要认真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用法律武装自己,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学生记者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