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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 - 《山东师大报》

党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8-01-03     浏览(67)     (0)


  本报讯 2017年12月29日,校党委书记商志晓主持召开第八届党委常委会2017年第10次会议,专题研究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唐波、王焕斌、张文新、姚东方、段培永、王洪禹、满宝元、邢光、王传奎、万光侠、许海波出席会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纪检监察部门2017年工作情况汇报,纪委书记姚东方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行了分析。
  商志晓指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即将过去的一年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保证,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新的一年,学校纪委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一系列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担负起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于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学校落地生根。
  商志晓强调,要切实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牢牢把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承担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纪检监察部门要忠实履行职责,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认真“对标”“对表”,健全完善监督执纪流程和风险内控机制,正确运用监督执纪权力,继续深化“三转”,突出主业、突出重点,紧盯严查“四风”问题,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加强政治历练、提高政治能力、站稳政治立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用铁的纪律打造信得过、靠得住的过硬队伍。
  会议研究审定了《中共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中共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山东师范大学党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山东师范大学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文件。(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