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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

专职科研人员成为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和新兴力量

2017-11-25     浏览(110)     (0)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发布了《专职科研人员聘用管理办法》,明确A类专职科研人员在聘用方式、职称评审、项目申报、晋升通道等方面享有与“非升即走”专任教师同等待遇。学校注重科研队伍的规模和质量,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为专职科研人员设置进编和转聘教师岗位的通道。学校将深入研究专职科研队伍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构建一支符合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需要的专职科研队伍。


  日前,我校发布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职科研人员聘用管理办法》(校人字[2017]16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的发布,是我校适应国家高等教育发展和加强“双一流”建设采取的重要举措,是大力推进我校“四支队伍”建设的具体实践。
  专职科研人员是具有独立开展或参与科研项目能力,并以科学研究为主要工作职责的科技人员。打造一支富有创新精神、符合科学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职科研队伍,既是提升学校科研水平的有效途径,保持学校旺盛研究活力的重要源泉,也是学校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重要保障。放眼世界,强有力的专职科研队伍已经日益成为一流大学的创新动力。
  《办法》的发布是我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顺应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
  身份明确 任务清晰
      专职科研队伍是我校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重点打造的“四支队伍”之一。《办法》明确了A类专职科研人员在聘用方式、职称评审、项目申报、晋升通道、工作条件、社会保险、子女入托等方面与“非升即走”专任教师同等待遇。
  学校专职科研人员工作任务清晰明确,主要以基础、应用研究及工程研发等为本职工作,专职科研人员长期处于科研第一线,对相关研究领域和科技发展的最新动态较为熟悉,便于专注科学研究。同时,专职科研人员还可以有效地凝聚各类科研资源,组建科研团队,共同完成重大科研项目的攻关,产出具有前瞻性的高水平科研成果。
  聘用灵活 用人自主
      我校专职科研人员分为A类科研岗位和B类科研岗位,根据不同类型的岗位,《办法》规定了具体的聘用条件、聘用方式和考核方式,A类岗位聘用人员参照“非升即走”专任教师聘用方式,B类岗位聘用人员按派遣方式聘用。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队伍结构,以发挥科研工作的协同效应。
  各用人单位可根据科研工作的需要提出岗位设置申请,报学校审批,为各单位的科研用人开拓了一个新的渠道。专职科研人员的聘用方式、聘期的长短、具体薪酬都可以灵活多样,充分发挥学院和科研团队在专职科研人员聘用中的主体作用。
  合同管理 高薪聘用
      专职科研人员实行合同管理,采用年薪制。学校注重科研队伍的规模,更注重科研人员的质量,为吸引优秀人才进入专职科研队伍,学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如正高岗位薪酬不低于30万人民币/年,副高岗位薪酬不低于25万元人民币/年,其他岗位薪酬不低于18万元人民币/年。薪酬标准根据社会生活水平和经济发展情况,学校适时调整,A类岗位人员薪酬标准不低于同级“非升即走”专任教师的薪酬标准。高标准的薪酬是适应专职科研灵活设岗、动态管理的需要,也是对专职科研队伍的重视。
  择优进编 晋升有道
      学校为专职科研人员设置了进编和转聘教师岗位的通道。对于进入我校专职科研岗位,并且6年内在我校晋升高级职称的A类聘用人员,学校可办理进编手续。进编后,符合我校专任教师任职条件者可申请应聘专任教师岗位。若其6年内未晋升高级职称,但学院或项目组出于科研工作需要,可转入B类岗位聘用。通过 “非升即走”“非升即转”,对专职科研人员进行筛选和选拔,留住优秀人才,一方面为学校一流师资队伍提供了来源,另一方面满足了学院和项目团队对科研人员长期稳定的需求,也为专职科研人员的后续发展提供了空间。
  我校的专职科研队伍建设方面还处于探索阶段,学校将深入研究专职科研队伍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构建一支符合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需要的专职科研队伍,使我校在承担国家科技创新任务、服务地方重大战略产业和经济转型升级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付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