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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 《江苏食品药品学院报》

学院章程建设系列宣传专题三

“大食品” 的组织结构与管理体制

2017-09-20     浏览(98)     (0)

教学工作委员会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和教学管理等工作的咨询、审议、推荐机构,负责提出对学院教学及其管理指导思想、教学改革重大举措等意见和建议。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负责审议本校专业发展规划等学术事务。

    一、教学工作委员会

    教学工作委员会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和教学管理等工作的咨询、审议、推荐机构。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以及各系部与课堂教学、实训、素质教育相关的主任、副主任、专业负责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主任由教学副院长担任。副主任由主任提名并经院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由学院聘任。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教务处。秘书长一般由教务处长担任。其职责是:对学院教学及其管理指导思想、教学改革重大举措、教学工作的长远规划、政策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完善学院教学管理体制和教学管理措施提出建议:对教师教风和学生学风建设提出具体意见。

    二、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1。组成:由各专业具有副教授及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教授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占相当比例并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人数与学校的专业(学科)设置相匹配。并为不低于15人的单数。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总人数的12

    2。产生与任期:经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公开公正的遴选等方式产生候选人。由民主选举等程序确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4年,可连选连任,连任最长不超过2届。连任的委员人数不高于总数的23

    3。运行与管理:设主任委员1名,可根据需要设若干名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可由院长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生:也可以直接由全体委员选举等方式产生。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学术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会议。学术委员会委员全体会议应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议事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重大事项以与会委员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学术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予以公示。并设置异议期。学术委员会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年度报告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4。职责:审议本校专业发展规划、科技发展规划:审议本校教学、科研等政策:组织校内学术报告会。推动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审议学校科学研究立项,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审议学校学术梯队建设方案:受理学术争议:审议和处理其他与学术有关的事务。    (陆洁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