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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 - 《绍兴文理学院报》

从袁氏贤产碑看清代诸暨宗族奖学制度

作者:●郦 勇    
2017-04-20     浏览(412)     (0)

  我市收藏名家石裕堂的众多藏品中,有一块来自乾隆五十一年(1786)的“皇清修职郎袁公贤产碑记”,这块碑石是诸暨浣东袁氏的旧物,高200cm。宽74cm,厚10cm,青石雕刻,做工精细,保存完整,为时任绍兴府知府郑肇奎撰写。郑肇奎(1716-?),字光星,号璧斋,广东省潮阳县人。清雍正十三年(1735)中举人,乾隆二年(1737)登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散馆历任礼部主事、精膳仪制司,迁主客司员外、兵刑两部郎中,充大清会典纂修官、律例馆校正、监造官。不久升东山道监察御史,掌管京畿道。肇奎耿直敢言,不避权贵,曾奏请朝廷体恤犯人、延缓处决,得到皇帝的嘉许采纳。不久,朝廷考查官吏,他被评为一等,调任绍兴府知府,乾隆皇帝南巡朝拜大禹陵,肇奎随驾至望海亭,以赞礼著称,皇帝赐给御书墨宝及蟒缎紫金袋。后任黎平知府,升贵系兵备道,在任一年,卒于任所。肇奎在绍兴任职五年,适逢大旱,饥荒严重。他开仓平粜,捐薪俸赈济孤贫,百姓莫不颂声载道。
  请郑肇奎撰写这块石碑的主人是明经学士袁麟徵,字杏书,诸暨县江东人,暨阳浣东袁氏。其先为汝南袁氏后裔,始祖袁辂,宋室南渡时由宁波徙杭州葛岭下,继迁暨阳西隅。四世孙袁 ,南宋绍定年间由暨阳西赘居浣东。这时的袁氏在诸暨为一方大族,社会地位和经济能力都非常之高。在郑肇奎奉命赈恤,行属邑至诸暨,号召的救灾活动中,袁杏书不但自己积极响应,还“率其诸弟,首先输捐累千金,邑之慕义者咸乐输焉。”使得郑肇奎刮目相看,提到“予以故多明经之为人,克继先志,率诸弟以义,而为邑人倡也”。次年,袁杏书到绍兴拜访郑肇奎,向他讲述了父亲袁建立贤产碑以激励后学的事迹,并希望郑肇奎能够为此写志以勒石:“麟先人虑子孙之弗咸也,艰薪水也,堕学业也,怠进取也,乃与先叔父讳叙者,各出己田二十亩于宗,以惠族士。凡诸生无文武,咸得均分其入,名曰‘贤产’。既勒石矣,外又立田四十亩于家,凡厥子孙,不惟诸生也,恩拔岁副、文武举进士,除已食俸及纳粟外,皆得均分其入,纳粟而仍应乡试者同分。亦名‘贤产’,亦将勒石,而未有志也,敢以请于公。”而郑肇奎欣然答应此事,并且大加赞赏:“尔吏目公,既以田荐于宗,复以田厚于家,可谓善裕后昆矣。维自今薪水不艰则学业奋,学业不荒则进取锐,人文蔚起,科第连绵。储朝廷之桢轸,作公侯之干城,在此举矣。岂惟一家,将邦国实利赖之。吾愿食其入者,念尔祖,修厥德,毋或弗咸,以各奋其显扬之志。庶几崇德象贤,不负所学,以不负此产也,是则尔吏目公之志也。”
  在中国历史上,科举考试影响非常大,几乎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应试、入学、登科、做官不仅是士子个人的奋斗目标,而且成为宗族和地方公众都关心的事情。童生从一入学就成为众多乡邻以及有关人士恭贺、羡慕的事。童子试之后,送障、送联、送诗文的有之,送礼品、钱银的有之,甚至媒人也会上门提亲。而中举、登科更是惊动很多人的大喜事。人们企盼这些喜事接连地出现,因为这不仅关系宗族和地方的名声和荣誉,而且涉及宗族和地方诸多的物质利益。
  同时在传统社会,读书是贫寒子弟唯一的进身之阶,一旦科举成功,下层民众就可以从此改换门庭。即使科举不成功,读书也可使人知事明理、提高素质,进而成为言行更符合伦理道德及法律的人。对于宗族而言,族人科举成功,可以提升宗族的地位和声誉。即使不能成功,儒家文化也能培养族人的宗法意识,从而增强宗族的收族力度。所以普及教育无论是对族中子弟而言,还是对宗族共同体而言,都是十分有益的。但是束 、书籍、笔墨纸砚及灯烛之费给相当一部分平民家庭构成沉重负担。远赴省城、京城考试的路费、食宿、人情往来费用则又是一笔开支。有天赋的族人若因经济压力而放弃了举业,无论对其本人还是宗族而言都是巨大损失,因此,为了促使本宗族、本地士子尤其是贫寒人士能够顺利通过入学、登科的各种阶梯,每个家族都会结合自身情况,通过各种方式,尽力帮助族人接受教育及参加科举考试。宗族在设立族学的同时,建置一定规模的学田,用学田的收入支付教师束 、学生膏火之费。使代代都有族人科举入仕、长期保持名声不坠。同时地方也有各种机制,有乡镇的、有县邑的,也有州府的助学、助考机构。在会文、卷资、资斧(路费)食宿、认保、束 、贺金等诸多方面给予应试诸人,尤其是对其中的贫寒之士种种资助。它对于扩大古代“养士”的效益,化解社会一部分文人之间的贫富矛盾起着积极作用。
  袁氏的贤产制度作为另一种与科举制度配套的家族奖学措施,激励子弟一心向学,其实质和宗族、官学、书院施行的助学制度一样,都在于让学生安心于学问道德,解除了贫寒子弟的后顾之忧,为应试者提供了便利,不少贫苦学生得益于这一制度而苦心攻读,最终迈入仕途的。它的存在有着不可否认的深远意义,起到了“培养人材,嘉惠后学”的作用。有人曾高度评价,认为“今袁氏贤产之设,上自会试,下迄童试,于读书有志之士皆有所助益,率是行之,至于永久不废,使为士之身益安,则为士之气益振,岂非国家鼓励人才之一助乎?”可见此贤产奖励制度对培养人才、辅翼文教、解决学生入学经费、奖励攻读、资助应试等起了重要作用。
  袁氏奖学贤产由诸暨江东人袁 筹措设立,其子明经学士袁杏书继承了先业,其担心去世之后若族中无人继承遗志,则此贤产奖励无法继续存在。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使奖学机制成为可持续发展的稳定机制,于是袁杏书专程到绍兴府,请当时的知府郑肇奎撰写了这块碑文,并勒石为记。如此一来,贤产即可不因族人的意志、生死而兴废,从而持续、稳定的为宗族培养人才。
  科举己废一百多年,与其“配套”的贤产奖学机制业己消失。然而现今贫寒之士欲顺利通过各级教育机构的选拔或淘汰,进入更高的教育层次,接受更高的教育,也需要得到社会的关怀。这是我们当前促进和谐社会发展时应该特别关注的事情。历史上的贤产奖学现象仍对我们当今的教育有借鉴意义。
  而这块以“奖励学业”为内容而设立的贤产碑,从目前发现的碑刻实物来说,在国内外都是孤例,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科举制度以及家族奖励制度相“配套”的机制,是研究家族兴学与科举制度不应忽视的实物。此碑目前存放于绍兴柯岩鲁镇风景区内,而石裕堂先生也年事已高,无力搬回诸暨。在风餐露宿的十余年中,已经出现了轻微的细小裂纹。他也希望有识之士能慧眼识真,并妥善保管,使这块记载了科举奖励制度的石碑能够得以不朽。
  附贤产碑记全文如下:
         贤产碑记(额)
        皇清修职郎 袁公贤产碑记
    祖若父将以加惠子孙,奖励学业,使崇德象贤,赡于薪水,锐于进取,遂其显扬之愿,于是乎立贤产。乾隆辛未,岁大 ,余奉命赈恤,行属邑至诸暨。有明经袁杏书者,江东人,讳麟徵,故职吏目讳璜字 人号 之长子也。率其诸弟,首先输捐累千金,邑之慕义者咸乐输焉。予以故多明经之为人,克继先志,率诸弟以义,而为邑人倡也。越明年,明经抵郡来谒余,而述其先吏目之志,曰:“麟先人虑子孙之弗咸也,艰薪水也,堕学业也,怠进取也,乃与先叔父讳叙者,各出己田二十亩于宗,以惠族士。凡诸生无文武,咸得均分其入,名曰‘贤产’。既勒石矣,外又立田四十亩于家,凡厥子孙,不惟诸生也,恩拔岁副、文武举进士,除已食俸及纳粟外,皆得均分其入,纳粟而仍应乡试者同分。亦名‘贤产’,亦将勒石而未有志也,敢以请于公。”予曰:“尔吏目公,既以田荐于宗,复以田厚于家,可谓善裕后昆矣。维自今薪水不艰则学业奋,学业不荒则进取锐,人文蔚起,科第连绵。储朝廷之桢轸,作公侯之干城,在此举矣。岂惟一家,将邦国实利赖之。吾愿食其入者,念尔祖,修厥德,毋或弗咸,以各奋其显扬之志。庶几崇德象贤,不负所学,以不负此产也,是则尔吏目公之志也。”夫时乾隆十七年岁次壬申律中仲吕中浣之吉。
  赐进士出身山东道监察御史知浙江绍兴府事加三级纪录五次郑肇奎撰
    袁启户细号、亩分、土名开列于后:(略)
    乾隆五十一年(1786)岁次丙午仲春谷旦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