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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港航所部分船舶免征收费

2015-02-15     浏览(30)     (0)

  本报讯 通讯员黄亚林 冯焕红报道:根据财政部 《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精神,自2015年1月1日起,对100总吨以下的内河船舶免征船舶港务费及船舶登记费两项。
  为此宜城港航所充分准备,积极行动,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把关、认真执行。一是组织征稽人员学习相关精神,从关心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积极认真落实免征政策,确保相关船舶免征规费工作全面执行;二是组织航运企业及部分船主座谈,宣传国家改革红利,讲解减免范围,做到家喻户晓,使免征工作真正惠及到船主;三是扎实清理在册船舶档案信息,避免出现错登、漏登、遗登现象,对符合要求的船舶坚决执行免征,不得扩大免征范围,不得变相收费。
  据悉,此次该市从事水上运营免征的渡船、工程船、运输船共53艘,1695总吨,减免规费约15万元。这一政策出台将减轻小微企业负担,优化航运市场发展环境,有利于促进航运事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