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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法制办召开《水条》修订调研会

2011-08-12     浏览(43)     (0)

        本报讯 通讯员鲁军报道:8月5日,由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了《湖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调研座谈会,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研究修改《水条》送审稿具体条文。
        省交通运输厅报送省政府的《水条》送审稿共分七章、五十二条,围绕具体章节和条款,与会代表们逐章、逐条、逐款进行了讨论修改,对其中已有上位法规定的3条作出删除处理,并加大了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方面的立法内容。围绕《水条》送审稿中的港口岸线资源有偿使用、“地主港”模式开发建设港口、乡镇非运输船舶特别是农用船安全管理等重点条款,与会人员,分别从法条设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修改,并就提交省长办公会讨论前是否有必要召开港口岸线资源有偿使用专家论证会达成了基本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