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 - 《中国政法大学校报》
唐朝的柯克们
文章介绍了英国法学家爱德华·柯克的故事,以及他如何影响中国法学家的观点。柯克是一位英国法官,他写了一本名为《法理》的书,他的观点包括法律是人为理性,普通人不能参与案件审理,这启发了中国法学家的结论:一、案件应当由职业法官审理;二、职业法官们推动了英国的司法独立。同时,文章也提到了一些中国历史上具有类似观点的法官和法律家。
法科的学生,许多听过英国爱德 华·柯克(1552-1634)的故事。丹宁法 官说他是“一个性格怪诞的人”。作为 检察总长,他是残酷的、不公正的。作 为首席法官,他是聪明的、公正的。退 休以后,他写了一本叫做《法理》的书。 他的死对头培根说:“如果没有柯克 的书,这个时代以前的法律就像一只 没有压舱物的空船。”
在他和国王詹姆士一世之间,有 段对话,法治史上传为美谈,教授们 总爱在课堂上援引。他说法律是“完 美的理性,他命令那些正确的和必要 的事物,反对相反的事物”。国王说, 既然法是理性的,而国王与法官一样 有理性,国王对法律的解释,应当与 法官的解释,同样重要。国王的意思 是,他也可以审理案件。柯克回答说, 上帝确实赋予陛下很大的知识才能, 但是法律的理性不是任何人都具有 的自然理性,而是法律自身的人为理 性。
[1] 一些中国的法学家们演绎说,柯 克的道理打动了国王,国王接受了自 己不能审案的说辞,英国的司法从此 就独立了。他们解释说,柯克阐明了 两个道理。第一,法律是人为理性,不 是自然理性,普通人无法从生活中自 然而然地获得。第二,既然法律需要 艰苦的学习和实践才能掌握,普通人 就不能参与案件审理,应当由职业法 官审案。他们的结论是:一、案件应当 由职业法官审理;二、职业法官们,即 柯克们推动了英国的司法独立。我的 同事萧瀚就叹息说,中国的司法之所 以不独立,是因为没有柯克。他将司 法独立的重任,寄托于职业法官们。
中国没有柯克吗?
我翻出了《唐语林》,这是宋朝人 王谠编辑的,记载唐人的佚事杂说。 其中一则故事叫“中宗令斩韦月将”。
武则天的侄子武三思,势倾一时。 武则天死后,中宗李显即位。武三思 竟然与韦皇后和上官昭容私通,京城 沸沸扬扬。给皇上戴绿帽子,这种事 一般人不敢想,不敢干,也不敢和皇 上说!一个叫韦月将的大胆西安人, 不堪愤激,上书捅破了这张纸。中宗 大受刺激,认为这是诬告,命令立即 将韦月将斩了。黄门侍郎宋 ,接到 了杀人的命令。黄门是指宫门。黄门 侍郎是一种官衔,是皇帝的侍从,传 达诏命,参与机密。
宋 回复皇上说,对于韦月将,应 当先审理,然后才能用刑———“按而 后刑”。中宗听说后,气急败坏,衣冠 不整就从侧门出来了。劈头对宋 说:“朕以为已斩矣,何以缓之?”皇上 当面再次命令宋———速斩。宋 委婉 地规劝道:人家告状说,后宫与武三 思私通,陛下您不审不问,就要斩人。 我担心这会引起人们的非议。宋 固 执己见:只有审理,才能用刑。唐中宗 大发脾气,他针尖对麦芒:“请先斩臣, 不然,终不奉诏”。意思是,你先斩了 我吧,不然我坚决不执行你的命令。 故事的结局是,韦月将被判了流刑而 不是死刑,被流放到岭南,后来被武 三思派人杀害。
这个秉直刚毅的宋 ,不正是唐 朝的柯克吗?
他成了唐代名相,公元737 年卒 于洛阳。大书法家颜真卿为他撰写了 碑文。此碑是颜真卿晚年所书,人称 “宋 碑”。字体雍容大度,雄浑豪放, 为历代称赞。此碑距今1237 年,至今 还树立在邢台市东户乡中学校园内。 乾隆皇帝有赞诗一首:
驿路秋风度古襄,丛祠遥见柏茔 旁。生平事业期房杜,身后调和恨李 杨。三代斯民由直道,千秋名相示周 行。鲁公响拓碑重读,气味相投要在 刚。
唐代,比他更早的柯克,要数徐有 功。他在大理寺任职,人称徐大理。唐 朝的大理寺,是最高审判机关,负责 审理中央百官犯罪和京师徒刑以上 的案件。他们的判决,要送刑部复查, 死刑要呈皇帝批准。刑部还负责全国 的司法行政工作和参与审判重大案 件。如遇有特别重大案件,由大理寺 卿、刑部尚书、御史中丞共同审理,称 为“三司推事”。地方的死刑案件,由 刑部移送大理寺复查。
这个徐大理,每遇武则天要杀人, 都要据法力争。有一次,徐大理与武 则天当面争执,面红耳赤,言词激烈。 武则天大怒:“令拽出斩之。”徐大理 死不求饶,被拽到门口,他还回头对 武则天说:“身虽死,法终不可改”。
那时的死刑,往往在闹市上执行,起到威吓的效果。他被拉到了大街 上,就要砍头了。这时戏剧画面出现: 有人飞奔而来,大喊刀下留人。武则 天免了他的死刑,但也免了他的官 职,将他贬为平民。不过时隔不久,他 又复职了。武则天是个聪明人,知道 他是为她好。当时,酷吏周兴、来俊臣 等构陷无辜,公卿震恐,朝廷上没人 敢说话。只有这个徐大理,“如是再三, 终不挫折”,救人无数。这个故事,大家 可以从《隋唐嘉话》里找到。
还有一次,武则天要判一个叫做 颜余庆的人死刑,认定他是一桩罪案 的“魁首。”徐有功说他是“支党”,绝非 “魁首”。武则天被激怒了,她质问徐有 功:“什么是魁首?”徐有功引经据典一 番。武则天又质问:“颜余庆为什么不 算魁首?”徐有功又引经据典一番。
两人吵了半天,武则天服输说: “你再想一想吧。”最终免了颜余庆的 死罪。据说当时殿堂上几百人,吓得 不敢喘气。唯有徐有功神情自若,一 副不屈不挠的样子。还有一次,武则 天问他,为什么你判案总是从轻,他 回答说,我是在为您积德!武则天沉 默半晌。
徐大理之前,唐朝还有更著名的 柯克,他叫戴胄,是大理寺少卿,相当 于最高法院副院长。当时,朝廷大开 选拔举荐之门,一时难免泥沙俱下。 有人伪造资历———类似今人伪造简 历———骗取官职。唐太宗下令让他们 自首。如不自首,就判死刑。皇上的这 个命令,其实不合唐朝的法律。不久, 一个伪造官资的人被发现了。戴胄依 法判了他流刑,而不是死刑。以下是 太宗与戴胄的对话大意:
太宗:我已下令要判这种人死刑。 你这么判案,不是向天下人表明,我 说话不算数吗?
戴胄:陛下您如果当时把他杀了, 那我没办法。但既然交给我们司法部 门审理,我不敢违背法律。
太宗:你难道为了自己守法,让我 失信于天下吗?
戴胄:法律是国家向天下颁布的 最大信用。而陛下的说话,受一时喜 怒的影响。我这样判,是为陛下您保 持最大的信用啊!
太宗自我检讨说:我一时对法律 有所误解,你能纠正。有你这样的好 法官,我还担忧什么呢?
皇上也要执行法律。唐朝的柯克 们,早就明确无误地这样说过,并且 这样执行过。
其实,中国从来不缺少职业法官 和柯克们。以上几位命好,遇上了好皇 帝或者精明的皇帝。许多倒霉的柯克, 被流放或杀头了。英国的司法独立,也 不是职业法官一个群体完成的,更不 是柯克的一番谆谆教诲,打动了国王 的良知。詹姆斯一世就曾宣布:“要我 受制于法律,说这话就是叛逆。”
柯克后来被国王免去了法官职 位。他成了国会议员。从国会引退后, 他住在乡间别墅,以写作度过了余生。 注释:
[1][美]哈罗德· J.伯尔曼著,苗文龙 等译:《法律与革命:新教改革对西方 法律传统的影响》。北京:法律出版 社,2008,页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