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蒋海文)11月 13日下午,来自湘潭、株洲、衡阳、娄底的10所高校的领导欢聚我校,深入探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就如何进一步落实、完善这一制度,如何规避这一制度在运行过程中的矛盾,畅谈了自己的经验与体会。座谈会由校党委书记彭国甫主持,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宋裕国出席了座谈会。
彭国甫从认真执行上级政策、打造坚强有力的校处两级领导班子、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等三个方面,介绍了我校实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基本情况。同时,彭国甫谈了自己的体会。彭国甫认为,在贯彻落实这一制度,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理顺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关系、党委书记与校长的关系、党委会与校长办公会的关系,统一认识,搞好团结,健全制度。
与会代表认为,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校管理体制长期探索和发展的历史选择,是适应我国国情和高校性质、根本任务与管理特点的有效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是保证党对高校的绝对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需要,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需要。虽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但这项制度不是可要可不要,而是必须坚持和完善。
经过讨论,与会代表达成共识:进一步推进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一是要加强课题攻关,争取取得一批突出性的成果,推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深入实施和有效执行。二是要加强培训工作,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三是要加大干部交流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强高校之间及高校内部领导干部的轮岗和分工调整,开阔视野、换位思考、取长补短。
南华大学党委书记邹树梁、衡阳师范学院党委书记许金生、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院长姜正国 、湖南工业大学校长王汉青、湖南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宋元林、湖南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娄炳林、湘潭电机职院党委书记彭希林、娄底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刘演林、株洲铁道职院院长钟建宁出席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