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校报》
中国不能搞“三权分立”
作者:蓉 ■付
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现行的根本政治制度。已经实行55年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我们党的命运、国家的命运、人民的命运息息相关。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进程中,极力推崇西方“三权分立”制度的声音从未消失过,在一些青年学生中也存在认识误区。对此,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三权分立”并非十全十美,并不适用于中国。
所谓“三权分立”是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意指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相互独立,相互制衡的机制,它体现的是分权与制衡的原则,是西方资产阶级在寻求为资本主义发展提供保证的制度建设和追求自由民主平等博爱思想的体现。较之封建制度,“三权分立”具有民主与先进的一面。但是,并不能说“三权分立”就是最好的民主制度,就具有普适性,就可以在中国采用。
“三权分立”是一种程序上的民主,其实质是资产阶级统治集团内部的利益制衡与权力分工,这就不符合中国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国情,也就没有其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
民主有民主程度和民主性质的区别,目前民主程度高不等于民主性质上的高级。西方的民主制度经过几百年的发展,有其成熟之处,但其阶级性、欺骗性是毋庸置疑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能切实体现人民的意志,有利于维护人民的权益,但有待进一步完善。任何制度走向成熟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我们不能因为一个制度还不够成熟,还不够完善,还有待发展就否定它,否定其先进性,这不符合事物发展规律。